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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严管处方药需有配套措施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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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

国内处方药的“最严格的监管时代”即将来临,零售药店也来到了十字路口。 最近,随着媒体宣布部分药店不用处方销售处方药,很多地方都开展了专业的维修行动。 随着商务部、FDA总局完成起草《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将在全国进行宣传。

普法:严管处方药需有配套措施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持续论证和严密分类是保障药物安全的关键。 保证药品安全也是“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禁止药品零售连锁公司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理由。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区别处理是保障国际通行药物安全的方法。 今后,随着药店分类等级管理的实行,药店不出售处方药等行为。 面临的处罚是直接影响药店生存的降级和禁止销售处方药,可能不是简单的警告和罚款。

普法:严管处方药需有配套措施

处方药“最严格的监管时代”的到来,将加快药品零售行业的洗牌,药店连锁的占有率将进一步提高。 对大众来说,用“最严格的监督管理”保障药物安全,去药店购买处方药更不方便,也决定了有无获得感和大小。 难题首先在于处方。 国务院办公厅年发表的《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医疗机构必须根据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亲自为患者提供处方”的要求,称“保障患者的药物购买选择权”。 但是,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医院处方流失受到限制。 这反映了在各地严格执行处方药处方销售的过程中,许多群众购买药物不方便,特别是在什么样的长时间、固定服用同样药物的常见病、慢性病患者。 因此,山东济南、青海西宁、浙江温州等建立了零售药店的“电子处方”服务系统,集健康咨询、处方发放、处方审查、药品采购为一体,方便老年人、上班族等购买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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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处方药的另一个课题是药。 药店的经营者坦率地说:“有些处方药喜欢‘去医院’,有些药店不太能买到东西。” 药店分类管理后,处方药从生产公司到零售药店的路线是否畅通,需要药企、药店及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相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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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药店还必须增加执业药剂师的数量,提高患者用药安全,处理处方购买处方药的意识等问题。 只要处理这个问题,大众购买处方药的安全性、选择权和便利性就会得到保障。

普法:严管处方药需有配套措施

( 1月15日《光明日报》2版《必须严格监督和更加保障处方药》)

标题:普法:严管处方药需有配套措施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6/23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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