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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提升乡规民约治理效能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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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仁智张理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首要目标,确定了“社会管理特别是基础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的要求。 乡规民约是基层群众自治规范的一种方式,在农村管理中有独特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提高其可比性、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转变为乡村管理效能,对提高中国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普法:提升乡规民约治理效能

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首先体现在农村社会关系和谐、约束村民社会行为、保障基层群众利益、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等方面。 由乡规民约形成乡村社会的公序良俗是我国以前流传下来的社会管理智慧的重要体现。 以前流传的社会中乡规民约形式多样,文案具体,与乡下人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主要在乡村生产生活资源的分配、生态保护、育儿残留养老、社会治安、婚姻、教育、互利等方面,包括孝亲

普法:提升乡规民约治理效能

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市民条约、乡规民约、领域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社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础管理体系。 乡规民约属于基层群众自治规范,也包括农村基层社会的道德要求,是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管理体系的比较有效的手段。 现在我国许多乡村制定了乡规民约,每个人在乡村管理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这些乡规民约大多包括美丽的家园、乡风文明、文明村民、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平安建设、民主参与、土地管理及奖惩措施等复印件,确定再三党的领导,再三地方大众自治、再三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社会主义的核心 这些乡规民约既继承了优秀以前传下来的文化基因,又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纳入其中,展现了新时代的管理要求和文明风。 从多方面入手,可以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

普法:提升乡规民约治理效能

丰富的形式。 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综合乡规民约有助于确立乡村新风,提倡守法尚德行为,整体促进乡村社会关系和谐。 除了综合的乡规民约,还有保护生态、维持治安、风俗转移、保护地方安全等专业合同。 比较各地情况,可以建设适合处理乡村具体问题的综合类和专业类相结合的乡规民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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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条文。 乡规民约为了在一定范围内发挥规范、约束人们言行的功能,必须对乡村社会事务作出详细的具体规定。 根据不同地区的文化传承、风俗习性,充分考虑和对比不同乡村的经济社会状况、村民文化素养等因素需要解决难题,细化乡规民约的范围、条文,不要做普遍规定,增强乡规民约的对比性、可操作性

普法:提升乡规民约治理效能

回答问题。 当前,“十三五”计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胜利迫在眉睫。 对许多乡村来说,脱下消除贫困的帽子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 巩固扶贫攻防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术,需要致力于乡村快速发展不平衡、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养老、文明提高等问题。 完全的乡规民约应该重视应对这些问题,为乡村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寻找比较有效的路径,为乡村振兴战术的全面推进提供动力。

普法:提升乡规民约治理效能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标题:普法:提升乡规民约治理效能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30/20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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