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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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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杜鹃花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第一职责、基本职责。 不久,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于职能职责,聚焦于监督,责任压实于监督,力量倾斜于监督,聚焦于“关键少数”,加强日常监督,以优质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优质迅速发展。 图未萌,考虑空前。 开展监督工作,不仅要正确发现问题,为审查调查和问责处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要在问题没有发生时,监督闸门的前进、防患于未然。

普法: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没有发生问题的时候,在监督面前积极致力于“未治疗”。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以第一形式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进,防患于未然”,到三次全会为止,“快抓小,微杜渐,挽袖子,红脸出汗,‘四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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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在没有发生问题时,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有更高的要求,难度更大。 应该看到现在的监督职位和“未治疗”的目标之间还有一点差别。 有些思想没有认知定位,实践中只重视发现问题,忽视防患于未然。 有人害怕惹别人生气,有人对有问题的监督对象还害怕“唱黑脸”“当包公”,不能以监督业为龙头。 有些不完善监督,如何“治未病”思路不广,方法不多……这些问题和短板要在实践中找到解读之策,比较有效地处理,真正推进监督下沉,监督落地,规范监督常态化。

普法: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监督在没有发生问题时,必须适当使用第一种形态,反复结合思想教育、政策感化、威慑纪法威,继续用力,成为常态。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惩戒、处分只是手段,让党员干部、公务员接受教育,走在违反纪律的边缘时,有利于发挥监督探头的作用,在悬崖上勒马,回到轨道,最大限度地防止监督对象的问题。 善于谈话信件的咨询、政治生态的研究、列席民主生活会、纪检监察的提案等多种玩法,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上抓住,立即挽袖子,防止脸上出汗、生病,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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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生问题时进行监督,必须下精确的功夫。 以对话交流为例,很多地方都积极探索,使对话的注意更加正确和有效。 例如,结合监督对象的职场、性格优势、日常表现等多因素进行对症治疗,制定谈话方案。 例如,开展等级分层谈话,注视“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个别采访、部门领导和重要岗位干部定期注意谈话等机制。 例如,提高谈话通信事业的追踪咨询的效果,“咨询”“一函”……这些尝试是为了提高谈话通信的对比度性、实效性,让干部感到监督、习性被监督,比较有效地发挥日常监督的制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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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医治好未病,帮助人们提前预防,不给予疾病发芽的机会,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战略。 监督业也一样,在党员干部、公务员犯错误前,在比较有效的监督中不萌问题时处理的情况下,确保正确行使权力,是价格低、成本小、节约最有效的方法。 党组织平时要在干部监督管理上下功夫,早日抓苗。 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聚焦,更正确,更强大。 党员干部要养成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生活的习惯,不要因监督关口前进而有思想负担,毕竟“未治疗”“防患于未然”是保护自己。 (利察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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