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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商家应当正视“差评”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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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彦暄

不久前,湖南长沙的女性网购后,给商家不好的评价,要求删除后,商家通过订单地址来家里说。 最终,事务警长对商家进行了批评教育。 近年来,由于差评而发生了大吵大闹、有偿删除差评等事件,表明有些商家被迫为诚实经营、公平竞争补课。

普法:商家应当正视“差评”


看评价是许多人在网上购买时的必要选择,获得好评成为许多商家的追求,成为继续完全提供服务、改善产品的重要动力。 虽然看劣等评显然是不可取的,但如果只追求“零劣等评”,将减少劣等评的力量用于包围客户,参与劣等评,则是本末倒置,也是对客户的不尊重。 评价商品是客户的权利,好评、劣等评价可能是对质量、性能、服务的评价,也可能来自客户的个人喜好。 因为这也不需要追求完全的“零劣等评价”。

普法:商家应当正视“差评”


其实,任何商品都不容易完美,每个人都喜欢。 有经验的网购者并不一定因为商品有不好的评价而否定,只要评价客观性,其他顾客就能更全面地理解商品,帮助商家改善。 对商家来说,视差是动力还是抵抗,有则改,没有则鼓励,还是激怒客户,尝试经营智慧。 只有发现问题才能处理问题,有各种语言依据,合乎语言道理的劣等评代表着潜在的改善方向。 通过正视网购评价背后的费用需求,可以推动商家服务的进步。

普法:商家应当正视“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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