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6阅读:

本篇文章1696字,读完约4分钟

□彭新林

前科消灭制度由于具有排除前科人员再生障碍、减少再犯罪、阐明人道理念、缓和社会矛盾等多价值和优点,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采用的刑事制度,也是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的改革措施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现在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诱发犯罪的因素在增加,有前科的人员绝对数量庞大,再犯罪率高。 再犯率高意味着前科者的比例高,也表明前科者的再犯问题很明显。 众所周知,如果行为者有犯罪前科,一生都有“犯罪者”的印记。 即使前科人员刑满释放后,也必须受到一系列资格和权利的限制或剥夺,长期生活在前科阴霾下,饱受规范内和规范外的双重谴责评价和痛苦。 禁止从事特定职业、剥夺相关社会福利资格、孤立的污名化歧视等。 特别是在今天的新闻网络时代,赋予前科者的污名化效果和各种规范内外的不利后遗效果被无限扩大,剥夺前科者遭遇的各种资格、权利、福利、机会限制,甚至差别待遇,进一步歧视社会孤立和边缘化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如果前科者没有消除“污名化”歧视、回归社会的救济机制,犯罪者的标签将左右前科者一生的机会和选择,最终前科者成为“破坏罐子”、再犯罪“植入”的是社会公众。 记住痛苦,在前科者再犯罪率高的现实面前,不要设置让前科者重新融入社会的“金桥”,不要铺上让他们“回到岸边”的彻底面向新生的平坦道路! 诚实正如刑事古典学派的祖先贝卡里亚所说,我们的精神经常能忍受暴力和极端短暂的痛苦,但不能忍受时间的玩耍,不能忍受长期的烦恼。 要使前科者摆脱现实束缚和精神束缚,重新融入社会,只要能以宽容的心倾听他们深深的后悔之情,以我们的人性使人回心转意,实行前科消灭是理所当然的选择。 前科消灭的制度设计和实践运行,解决了现代社会再犯罪率高的现实课题,缓和了社会矛盾,使消极因素成为积极因素,可以说提供了合理可行的处理方案。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对前科记录扩大化和普遍采用的担忧和前科带来的各种不利后遗效果,如前科带来的污名化风险降低了前科人过上遵守未来法的生活的努力,积极探索弱化和消除的各种措施,促进前科人的重生和再犯罪,前科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回到国内,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长期没有规定或认可前科消灭制度,社会上似乎很难找到其安身立命之地。 到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时为止,该法第275条规定了“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档案制度”。 即“犯罪时未满18岁,被判处5年徒刑以下处罚的,必须存档相关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归档的,除司法机关为案件需要的,或者有关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询的,不得提供给任何机关和个人。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轻犯罪记录档案制度首先是“有限档案”未成年人轻犯罪记录,不仅其适用范围和现实价值有限,而且意义上的前科消灭制度也不完善。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当前,中国大力推进国家管理现代化,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适时建立了涵盖成人和未成年人的有中国特色的前科消灭制度,意义更为罕见,有必要性和现实的可行性,刑事政策的轻缓化倾向和人 这也是我国法治成熟自信的象征。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当然,构建中国特色的前科消灭制度是多种多样的系统工程,不仅将现代化的恢复、原谅、改造等管理理念纳入前科消灭的制度设计,而且确定制度构建的基本目标、整体构想、保障措施等复印件,将前科消灭制度记录在案 关于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思路,笔者需要反复借鉴本土实践探索和区域外经验有机结合,立足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司法现实,适应前科人员回归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状况,实行前科消灭 具体要从立法设计、司法保障、行政支持、文化支持、社会合作等多方面统一推进。 特别是必须处理前科消灭制度建立后的制度联系和辅助措施的保障问题。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前科人员的更生和重返社会、再犯罪的减少,是很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光靠前科消灭是无法承受这个制度的。 除了实行前科消灭外,还必须多方面努力,综合措施,多方面措施,努力建立各方面、立体的前科人员预防再犯罪的长期机制。 例如,美国等西方国家为减少实践中推进的前科人员就业歧视而发行的禁止表格提案、更生证明书的发行、事业计划的税收扣除计划、形塑包容的社会文化等,是建设性的积极措施,值得我们重视和参考

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作者是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标题:普法:构建中国特色前科消灭制度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6/19442.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