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110”分流,更要从源头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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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安部制定了“为公安派出所减少10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现在的派出所在警察局工作中非警察类的警察情很多,比较民警从事公安业务的时间和劳力问题,“措施”是比较有效地分流非警察类的警察局,帮助一些事项,110名警察
110分流的意义很明显。 另一方面,非警务非紧急类可以减少求助警察的频率,可以将越来越多的警力用于维持秩序和打击犯罪,此外,反映在大众身上的问题也得到了专业解决。 但是,也应该看到110分流只是方便的计划、救济措施。 像弄错地址的快递一样,送到门口,转发正确的目的地,还会浪费资源。 更重要的是,110分流不能根本处理无效警报。 相反,分流在一定程度上会带来110包天下的含蓄,甚至可能助长“有事就打110”的思考惯性。
在制作110分流副本的基础上,必须从源头缩小范围,尽量消除无效的警报行为。 另一方面,提高普法的普及和执法力,诱惑公众正确采用110。 然后,对反复拨号、恶意骚扰110和假警察等违法行为,依法认真解决,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淳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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