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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对非法“驴行”必需重罚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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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一起户外运动的遇难事故备受关注。 7名驴友非法横穿卧龙自然保护区时发生了事故,一人不幸遇难。 驴友安全返回遇难者遗体下山后,当地有关部门每人开出5千元的罚单,要求与遇难者家属支付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费用。

普法:对非法“驴行”必需重罚

“如果发生事件,你必须承担责任。 既然走了这条路,就要考虑一些结果。 ”这是来自参与民警救助的真诚警告,但需要肩扛“责任”的不仅仅是这些人。 不久,户外旅行中遇难的情况呈现多发态势。 仅今年上半年,公布的政府救援活动就有67件,其中有些奇怪的人说:“失联50天的伙伴不被罚款5000人,必须正式提交救援证据。” 盘点产生危险的各种原因可能有经验不足、体质不强、准备不足等,但最重要的是法律意识淡薄。

普法:对非法“驴行”必需重罚

1994年,我国颁布了相关法规,确定了规定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旅行将受到处罚。 之后,各省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表了具体的法规,不能随便横穿保护区,这一点早就应该成为野外运动圈中的共识。 但是,通过频繁发生的违反行为,法律红线已经给人以位于禁止挑战区域的快感,可见违反知法实际上是显示勇气的方法。 比如这个失连50天的伙伴,受到惩罚后很不服,以为自己在享受荒野,为什么违法了? 比如这次卧龙事件发生后,室外论坛上依然有人继续组织同样的穿越。 为什么呢,一是有运气好的心理,认定保护区土地广人稀,很难巡逻。 二是我以为遇难了也有政府的兜风,把国家救援误认为是自己任性的资本。

普法:对非法“驴行”必需重罚

非法破坏环境,浪费公共资源是有必要抑制的,但现在的处罚措施显然有“太轻”的问题。 大部分违反驴友被捕后,大多以批判教育为主,根据顶级处罚,每个人只被罚款5000元。 这种力量与破坏和自我依存的“成就感”相比,难以产生抑制力。 笔者认为,不仅仅是提高罚款金额,就像惩罚“霸座”和“老赖”一样,不能列入必要的行政拘留和失信名单等。 另外,有必要确立追溯制度,追溯到稍微非法穿越的游记和社会交际圈的晒黑等,追加处罚“成功”的非法穿越行为,促进这种“病态”的炫耀。

普法:对非法“驴行”必需重罚

“世界奇伟,美好,非常的观,总是在危险的地方”,追求自然之美是人的本能之一。 但是,看风景需要秩序,“不知道者不怕”只会给自然环境和社会带来很大的负担。 驴友们只有拉上守法的弦,才能真正享受自然,享受自然。 (鲍南)

标题:普法:对非法“驴行”必需重罚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3/18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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