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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要根治“校闹” 就不能“花钱买平安”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本篇文章1191字,读完约3分钟

最近,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行了《关于完全安全事故解决机制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确定了打人、故意伤害别人、故意破坏公私财物等8种“学校骚动”行为。 有关部门通过共同处罚机制,实施“学校骚动”,召集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实施纪律处分。 对于“学校骚动”相关的犯罪行为,“意见”也已确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普法:要根治“校闹” 就不能“花钱买平安”

正如教育部政策法规司长邓传淮指出的,有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严格依法工作,采取坚决措施,经常敦促学校尽快处理,为难人,甚至花钱买平安 “近年来,由于学校的安全事故等,各地都发生了‘学校骚动’。 实践中的“闹”伴随着堵住学校大门、拉横幅、排列花圈、设置灵堂、纠缠学校负责人、占据职场教学场所等违法过激行为,将“闹”与学校进行游戏,获得更大的好处 《意见》决定无视法律,消除大致的“花钱买平安”。 这为各地、各学校具体解决“学校骚动”提供了行动方针。

普法:要根治“校闹” 就不能“花钱买平安”

但是,与“学校骚动”行为的管理相比,还是治标,必须全面消除“学校骚动”,意识到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还需要治本,这要求管理产生“学校骚动”问题的土壤。

普法:要根治“校闹” 就不能“花钱买平安”

“学校骚动”直接表现为“骚动”,有些家长选择用“骚动”的方法维持维权,首先是有些学校在解决安全事故时不承担责任,甚至掩盖事故,该学生家长吵闹的目的是教育部门和学校 对于这样的问题,必须多次依法教导,依法解决安全事故。 这次的“意见”是要求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机制,从源头管理。

普法:要根治“校闹” 就不能“花钱买平安”

事件发生后,近年来上演了戏剧代码,即学校重视不够,父母吵闹后,马上为难人处理。 这不是依法教书,其出发点大体上不是说是非,而是看利弊。 很明显,也有父母看准了这个,“学校骚动”增加了。 必须注意依法解决事故本身就是对学生、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和规则教育。

普法:要根治“校闹” 就不能“花钱买平安”

其次,我们国家学校之间缺乏健全比较有效的信息表达途径。 教育部于2012年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立了家长委员会,要求家长委员会给予学校的运营管理、监督职权,具体到学校的运营,设立了有效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比较有效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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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学校的管理中,解决家庭学校矛盾、冲突最有效的机制是成立家长委员会。 这次发表的“意见”要求是建立学校的安全事故纠纷调解制度。 教育部门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合作推进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协调组织的建设,聘请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法治副校长、教育和法律工作者等具备相应专业信息或能力的人员参与协调。 建立调解制度要使之发挥作用,有赖于学校进行现代管理。 否则,家长认为调停是站在学校方面的立场,不考虑学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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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法规为解决“学校骚动”行为提供了充分的依据,重要的是不要为“息事宁人”打开网络。 全面管理“学校骚动”,必须全面依法教书。 这是规范学校运营的基础,也是维持学校运营秩序的基础。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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