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互联网犯罪案件须专业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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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杨伟
近年来,随着新闻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越来越成为推动国民经济进步和大众生活水平提高不可或缺的载体和手段,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 随之,网络犯罪的数量也急剧上升,显示出技术含量高、调查取证困难等优点,司法机关需要创新案件模式,提高案件能力。
一是构建和思考“网络加”。 “网络加”产业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因,但聚集在网络平台上的各种组织、机构和个体大数据平台的好处必然被罪犯瞄准,网络要素也迅速 因此,在网络时代,办事员在打击网络犯罪时,要配合时代快速发展的节奏,牢固地创立“网络+”的思维,克服以前流传的事务模式的路径依赖,重视“电子证据”
二是成立专业化事务小组。 网络犯罪越来越智能化、隐蔽化、分组化,电信诈骗、网络黑客等事件增多,惩罚网络犯罪需要专业的案件力量,事务人员熟练掌握网络犯罪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网络犯罪手段、途径需要相当了解设立处理网络犯罪案件的专业事务小组,成立由网络技术人员、司法会计、网络公司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化事务团队,司法机关将网络犯罪案件
三是建立“全链”的打击机制。 网络犯罪,特别是以网络电信诈骗为代表的财富入侵类网络犯罪,呈现犯罪产业链的特征,只有打击基层或某个环节,才能根本根除网络犯罪。 因此,建立完整的全流程事务机制,建立公检法司等各机构共同参与的协调统一的“绿色事务通道”,强调集约化打击,迅速侦查网络犯罪案件,迅速逮捕,迅速投诉,迅速判决,迅速执行
四是加强与专家的合作。 现在网络公司具有丰富的新闻特征,检察机关在惩治网络犯罪方面,需要与网络公司合作建设,检察机关分割网络犯罪案件的事务骨干,向相关公司进行当地交流,“ 有条件的地区寻求相关网络公司的技术支持,建设“电子数据实验室”等科研事务平台,加强计算机犯罪取证调查、电子数据证据鉴定等方面的研究,全面提高网络犯罪的打击能力和水平
(作者单位: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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