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国家外汇局:放松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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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记者杜燕飞)记者近日从国家对外汇款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国内银行进行涉外收支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了《通过银行实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细则》(汇款〔〕16
《实施细则》的第一修改复印件包括放宽银行打印涉外支付证明书的要求,确定银行可以采用电子形式的《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证明书。 二是银行可以自主在“数字外管”平台上修订《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三是退款申报进一步确定与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评级方法。 四是根据代码代码的变化,修订《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实施细则》自发表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行<; 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的通知”(汇款〔〕27日)中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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