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遏制农村黑恶势力须司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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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黑恶势力在一些地方非常活跃。 其第一个表现是多参与经济行业,如土地承包、流动,甚至向农民征收他们认为的保护费等。
另外,他们对家人和家人的势力也表现得很强烈。 例如,有些人用黑恶势力维持人们和家人的势力,或抑制农民的意见表达。 在农村不是按照法律法规工作,而是定制规则,有自己的组织系统。
公安机关打击了基层组织参与黑色的情况,表明政府是否关心农村的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从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特别是党组织的建设,非常重要。 因为我们现在的村民自治是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
而且,要加强村委会自身的建设,通过选举加入人民真正满意的人选。
当然,如果组织好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首先在法律法规中,应该对选举期间出现的违法现象给出更确切的定义。
现在,关于村民自治选举中的收藏选举是什么,如何解决收藏选举,在法律上没有严格的定义,比较笼统。 具体发生在各村的事件,定性地是否成为收藏选举,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现在民政部正在寻找更确定地定义相关规定的方法。 另一方面,建议对每个省制定法规作出更可靠的规定。
此外,应进一步加强的是法律制裁。 迄今为止我们通常为了解决选举中的事情,首先由民政部门、地方政府共同解决,有时人民代表大会也参加解决,司法干预很少。
而且司法干预本身也有问题。 由于没有非常确定的法律定义,审判很差。
但是,为了遏制农村的黑恶势力,司法干预是必须走的道路。 比较我们现在农村的现实状况,需要建立整个农村的司法援助机制,或者叫司法支援系统,在农民类似的事情中,司法人员向他们提起诉讼,保障他们赢得正义。 (本公司记者邓益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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