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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鸿茅药酒”风波持续发酵 回应舆论关切是当务之急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9阅读:

本篇文章3671字,读完约9分钟

编辑认为“鸿茅药酒”是最近最受欢迎的话题,受到舆论的关注。 广东省医生吐槽鸿茅药酒为“毒”,被内蒙古凉城县警方跨省逮捕,被困近100天,引起了声势浩大的舆论风暴。 一边倒的舆论压力引起各界的重视,反而迫使当地警察释放。 除此之外,鸿茅药酒从《黑史》中被扒出来,成为“过街老鼠,全员喊叫”。 目前,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食药监局等部门关注事态的迅速发展,当事人已经等待审查,舆论状况逐渐减弱。 但是,相关舆论依然持续发酵,新的疑点持续暴露,舆论危机还没有解除。 继前期之后,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这次也关注“鸿茅药酒”舆论的迅速发展,总结舆论的关注焦点,分析舆论的迅速发展原因,评价舆论的处理,提出相关建议,为相关部门的舆论工作提供参考。

政法:“鸿茅药酒”风波持续发酵 回应舆论关切是当务之急

 

【舆论概要】

 

1 .官方应对后的舆论减弱了鸿茅药酒的谣言“毒性”等疑问。

4月18日,综合各媒体的报道和官方通报,与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谭秦东涉嫌损害商业信用、商品声誉事件”相比,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将此事件返还凉城县检察院补充公安机关进行搜查,改变强制措施 公安厅命令凉城县公安局立即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法检查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变更强制措施。 当事人谭秦东17日等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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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鸿茅药酒以澎湃信息回应通报理由、临床实验和毒性实验、违规广告、副作用等舆论疑问,负责人不赞同舆论说“一天喝165斤会中毒”等,还引起了其他读者的调侃和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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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网19日组建检查组,命令鸿茅药酒检查药品生产和药品广告,向社会说明和公开近5年被各地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虚假广告状况和发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 当天,谭秦东所在的广东省对全省范围内的鸿茅药酒广告展开了全面监测,要求各地FD审计部门发现相关违法广告后,立即移送取证和广告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解决。 随着国家和内蒙古各相关主管部门的表现和工作,这件事从实际情况转变为舆论,舆论期待各方面的调查结果,呼吁追究相关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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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家职能部门卷入舆论引起连锁反应

 

■豹骨嫌疑的再现引起了专家的追击

据此前的媒体报道,网络医疗新媒体“春雨医生”质疑鸿茅药酒集团方面的“肋骨”来源不明,没有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在躯干和包装上贴专用标志。 这次舆论爆发后,鸿茅药酒涉嫌灭绝濒危野生动物入药,再次引起舆论的关注。 前几天,在澎湃情报的采访中,鸿茅药酒的负责人主张该企业采用的豹骨源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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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知名爆料人、法律人周筱赟通过微信和微博发表新闻,正式向国家药监局、内蒙古食药监局和国家林业局、内蒙古林业厅发出政府新闻公开申请,申请公开鸿茅药酒毒性试验数据和豹骨源的相关批准文件 据说鸿茅药酒根据处方量添加豹骨(至少需要7200只豹子),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话,有刑事犯罪的嫌疑。 完全不含豹骨或含量达不到剂量的情况下,必须随意变更处方,用恶药进行调查”。 除周筱赟外,知名媒体王志安也通过微博不断追求豹骨源和鸿茅药酒的药效依据。 公益人雷突发表示向内蒙古食药监局发送了要求公开鸿茅药酒处方中的豹骨采购来源等相关资料的申请。 有名的伪君子王海在微博上以假广告罪呼吁鸿茅药酒的立案搜查。 重庆客户对是否含有豹骨等问题起诉鸿茅药酒和药店,重庆市北耻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审查。 相关微博和报道在很多读者周围环顾支持,鸿茅药酒至今为止的反应明显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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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提出新闻公开申请,卷入舆论中

在民意发酵期间,除了上述豹骨源疑问外,一些医学界和法律界人士还就鸿茅药酒的非处方药资格、“中华老字号”称号、非遗留申请等方面的文案提出了申请或诉讼请求,要求公开相关情况。 例如,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烧伤科副主任医师、微博名人“@烧伤超人小宝”日前在微博上致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鸿茅药酒的非处方药资格表示怀疑。 上海律师邓学平就鸿茅药酒重新注册等新闻向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提出了政府新闻公开申请。 北京律师殷清利向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提出了鸿茅药酒“中华老字号”称号和入选国无形关系的申请。 这也是一大舆论风险,各部门卷入或卷入该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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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药”的虚假广告、健康食品的销售、老年人的欺骗、网络舆论场上的老中西医之争等其他派生的话题也浮出水面。 过了一会儿,各种级联热和搭便车的消息层出不穷,舆论上有各种各样的说法,鸿茅药酒成了“过街老鼠,大家喊”。 现在这个舆论没有消失,有可能是继续发酵的空间和可能性。 从4月17日到4月25日12点,关于这件事的信息共计2100余篇,微博13.7万条,微信文案73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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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注意】

 

在前期舆论的迅速发展过程中,舆论的关注点是“商业信用、损害商品声誉罪”的认定是否是“民事案件刑事化”,警察跨省有无滥用职权、选择性执法、倾向性事件的问题,鸿茅药酒有违法的无人监督 现在这些焦点问题还没有解决,舆论领域出现了新的讨论和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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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指责“跨省逮捕”是不适当的采用公权力。

对于“跨省逮捕”的最大点,很多媒体和读者对凉城警察表示不满,批评说“权力任性”。 根据新华社的评论复印件,在全面依法治国和规范执法的要求再次确认时,与制定和执行跨省追逐的决定类似,必须经得起法律的重新审视,必须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检查。 根据环球时报的评论,跨州执法本身不是问题,但在比较争论较多的行业,特别是关于好处的想象时需要慎重采用。 也有读者质疑当地的“官商勾结”,“@晒太阳”和“有酒有钱,有钱就有权利。 当然是任性的! 资本支配公权似乎并不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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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探讨舆论监督的法律边界

在这件事中,舆论监督和法律的界限在哪里,这也是舆论关注和讨论的核心话题之一。 许多舆论肯定了监督的积极意义,读者的“@书香心”说:“舆论监督是必不可少的。 之后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密集发言,对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国家司法部门良好形象、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等起着积极的作用”。 《中国经济周刊》的评论复印件引用了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伙伴、律师许浩的观点,读者根据信息媒体公开的报道和权威部门的消息,即使评论与事实不同,责任也不是评论家,不应该认定为民事侵权,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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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追究鸿茅药酒的监督问题

针对鸿茅药酒广告违法性等监督管理问题,一些媒体揭露了内蒙古食药监局对鸿茅药酒的广告批文不断,这也引起了很多舆论的关注。 正如红网的评论尖锐地指出的那样,鸿茅药酒作为公司,为什么在违法、通报中,以相反的势头成长,掌握“金刚不坏”的身体,除了这次意外的“跨省追赶”,你认为鸿茅药酒还耸立在神坛上多久了? 广东国信扬律师事务所的罗爱萍认为药品广告不仅被禁止,而且广告管理流程不完善,监督管理部门不能因为公司以前的广告违反而拒绝审查公司的新广告。 鸿茅药酒正在利用这个,广告不断审查。 整理读者的观点可知,约3成的读者对药品监督管理的失败表示严重不满。 例如,@欧阳一鹏律师说:“神药、神酒、神监督管理。 市场不仅以gdp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如果监督机构的意识停留在前一阶段,必然会引起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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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意到这件事的涉法问题和后续进展

这个案件是作为刑事案件立案的,其中相关的法律问题也引起了一些政法媒体的关注。 例如,民主和法制网络复印件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普遍分解了其中的民刑边界问题、警察跨省案件的依据、推荐律师的法律规定、检察的法律监督功能等复印件。 目前,当事人谭秦东已经等待审查,对于此案的后续迅速发展,包括谭秦东能否申请国家赔偿、涉事公司的调查和处罚等,有些舆论正在对此进行讨论。 律师邓学平解体的情况下,“取保候审”只是意味着这个事件暂时报告段落,“后续是公安自己撤退还是公安再次转移到检察院? 检察不起诉还是向法院起诉,还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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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分析】

 

这个舆论风波显示的舆论和法律游戏最终回到法律议题。 整理舆论关注和讨论的问题后发现焦点议题首先有两个方面。

    

■公共权力过度介入经济纠纷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背道而驰

民意爆发后,许多媒体和法律官员质疑凉城县警察跨省逮捕人是公权力的“家丁化”,事件的“商业信用、损害商品声誉罪”的定性是“民事案件刑事化”。 跨省抓人对警察来说是事件的基本操作,可以理解。 打击经济犯罪,护卫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也是警察的重要责任。 但是在“鸿茅药酒”的事情上,舆论如此强烈地反弹,可以说是有历史根源的。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好处和行政命令等理由,极个别的地方政法机关过度参与经济事件,执法司法权力被滥用,导致严重损害政法系统的公共说服力,中央和各部门曾经三令五申,发行各种文件这样 年末,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共同修改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规范了公安机关处理经济犯罪案件。 其中第二条确定“严格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边界,滥用职权,不得懈怠职务”。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各个地方政法机关“犯天下大坏事”几乎与中央的要求和法治相反。 这必然是因为受到舆论的激烈批评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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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彭晓月实习生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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