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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安徽少年戒网瘾身亡 警方舆情处置需加强回应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9阅读:

本篇文章1254字,读完约3分钟

【舆论概要】

 

最近,安徽一少年被监护人送进了避免网络上瘾的学校,不到48小时就奇怪地死亡,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这件事可以追溯到8月10日安徽商报的报道最早。 8月3日,阜阳少年李傲因网络成瘾,被母亲刘先生送到合肥正能学校(合肥庐江县)戒除了网络成瘾。 8月5日,小刘被儿子通知在医院接受急救治疗,赶到医院时,孩子被送到殡仪馆,伤痕累累。 8月6日,法医尸检发现遗体除了20多处外伤外,还有点内伤。 事件发生后,该校关闭,学校负责人罗铽和四名教练被警察控制。 该校是无证学校,相关部门通知到8月10日为止没有停止学校的运营,强制取缔。 这篇报道被新华网、中国情报网等多家媒体转载,迅速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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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警察8月16日宣布,通过《新安晚报》、安徽网等,李傲被带到学校后,不服从管理就关闭了,其间双手被铐在窗户栅栏上。 狱警发现身体异常,被送往医院后死于不治之症。 罗铽等5人因非法拘禁嫌疑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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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很多媒体发行评论复印件,质疑网络成瘾学校的管理手段,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中青在线评论说,“正能教育学校”所谓的封闭管理和军事训练掩盖了其管理手段的粗鲁和残暴。 《检察日报》的评文说:“监督管理部门责任不明确,管理力未形成,失管、漏管、弱管状态。”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刘梓麟建议:“相关部门共同发布法律法规,进一步确定不同监督管理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联系,实现《无缝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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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法制日报》以“18岁网瘾少年之死”为题报道了这件事,引起了舆论的二次发酵。 根据复印件,暴力惩戒致死障碍不是一例,把网络依赖症作为疾病进行电击治疗的方法也很恶毒。 文章最后,根据国务院法制发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虐待、恐吓等非法手段从事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的预防和干预活动。 也就是说,用这种极端的方法根除网络依赖症的行为有望根据法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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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者的评论中,应该对网络上瘾少年死亡负责的人成为讨论的焦点。 很多读者认为“网络成瘾”是由于家庭教育的缺乏,父母把孩子送到避开网络成瘾的学校是“无知”的表现。 有些读者质疑有关部门不做,没有学校资格的学校可以清楚地继续招生。 其他一些读者认为需要完全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 截至11月1日12时,相关信息报道约900余篇,微信公众平台复印件216篇,微博34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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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评论】

 

从民意处分的立场来看,庐江警察有三点不足。 一是第一个响应时间延迟了。 官方消息于8月16日发表,从事件开始持续了10天。 二是没有继续通报案件的侦查进展。 在警察首次通报后,直到法制日报将此案再次推上舆论场之前,没有公布此案的相关情况。 三是报警没有证明死者伤口的形成原因,为舆论填补危险。 因此,相关政法机关建议重视网络舆论,加强网络对该事件的打捞,及时对舆论关心的问题作出比较处理,比如及时通报案件的搜查、公诉、审判的进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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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阅读见《政法民意》年第39期)

 

法制网舆论监视中心李谦实习生张娇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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