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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天津一中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机制日趋完整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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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的全媒体报道记者张驰随着审判长的法槌的敲响,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行政诉讼上诉案件最近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坐在上诉人席上的是某建筑企业的代理人,坐在上诉人席上的是天津市和平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宋国。

政法:天津一中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机制日趋完整

“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出庭应诉,现在和将来都是常态”。 张勇审判长的另一个身份是天津市一中院的院长,他一直关注着这几年行政诉讼案件的渐变过程。 年,该院开庭审理了554起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控诉98起,出庭率为17.69%; 年,该院开庭审理行政案件476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控诉120起,出庭率为25.21%; 今年第三季度,该院开庭审理90起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控诉77起,出庭率为85.56%,创历史最高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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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说,天津市一中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的显著提高得益于一系列制度的大力支持。 这些制度的宣布不仅为行政机关依法出庭申诉提供了方向,还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申诉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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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出庭应诉,宋国认为负责人的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深入参与社会管理和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途径。 “通过案例应诉,及时理解群众需求,把握常见多发行政争论的焦点、优势和背景、原因,总结类案规则,是机关干部法治训练学习的生动教材,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管理能力,从源头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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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院副院长李季红以“是否解决了行政争议,是否整理了群众感情,是否促进了社会善治”为衡量责任人出庭应诉实效的标准,在事业中发挥了责任人出庭应诉的辐射牵引作用,行政争议信息表现协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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