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郏县民警发明车辆碰撞防火装置
本篇文章844字,读完约2分钟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法治日报全媒体通讯员赵华珍王学伟
“我从事交通事故的解决已经将近30年了。 我最讨厌去事故现场。 我也讨厌去伤亡事故现场。 这项专利是我们整个团队民警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期待。 》今年10月26日,头发变白的河南省邛县公安局警察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振强手持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对《法治日报》记者说。
自从1992年9月邛县公安局警察大队从事道路交通事故的解决以来李振强不记得解决了多少起事故。 其中他最担心的是解决车辆相撞引起的起火引起的人身事故。
“如果两辆车相撞不着火,死亡率将大幅下降。 ”一位同事在事故现场的一句话引起了李振强的想法。
1999年,s238省道邛县薛店镇刘七村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道路撞倒,装载的砂石后侧翻在道路上,车辆起火,驾驶员和乘员共计3人在车内被烧毁。 该事故通过验证,明确了车辆起火的原因是车辆碰撞、侧翻后,驾驶室略微凹陷,车辆上的线路短路,过载电流导致线路过热起火,引起整车燃烧。
“在车辆上安装装置的话,有冲击的瞬间可以自动切断电源,也许可以防止线路短路引起的车辆起火。 ”李振强和同事在解决这起事故时建议车辆制造商开发这样的装置装载在车上,但没有实现。
2001年冬天,s329省道邛县李口镇袁庄村的道路上,两辆卡车相撞,车辆起火,驾驶员被活活烧毁。 现场调查结束后,李振强再次陷入了“车辆碰撞后的防火装置还没有开发出来,自己试试吧”的想法。
在警察大队领导的支持下,李振强开始专心研究车辆碰撞后的防火装置。 经过数百次实验,终于研制成功了。 在邛县公安局党委的支持下,李振强对该装置提出了专利申请,并取得了前几天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邱县公安局警察大队的大队长蔡军说:“我们的人民警察在吐血预防交通事故,但交通参加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是预防事故的治本之策。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警告我们,必须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用典型的事故例子,进行安全行驶,减少交通违法。 ”。
标题:政法:郏县民警发明车辆碰撞防火装置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zf/2020/1213/14915.html
上一篇:政法:彭阳关爱涉毒家庭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