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法制网评:用网红大流量助推普法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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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锋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国客户协会最近发表了网络直播销售侵犯客户权益的例子,总结了虚假普及、退货难、交易引导等7种问题。
网络直播销售作为新兴的销售方法,通过网络和音视频技术拉近商家和客户的距离,丰富人们的费用选择,扩大社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成为网络销售行业的美丽风景。 但是,正如上述信息所报道的那样,随着网络直播销售的迅速发展,鱼龙混杂在一起是不可避免的,产生了很多问题。 结果,是网络转播销售者的见利忘义,见利忘“法”。
管理网络直播的销售乱象,监督管理部门不能依法承担职务,加强监督管理,相关平台也必须切实承担主体责任。 然后,可以创新思路和做法,以“共同共享”的社会管理思考,吸引网络直播销售中的带商品的网红,探索积极参与普遍的方法。 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工作,我们必须各自参加。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具有越大的流量,参与商品销售的网红有更大的责任,从自己开始,为普遍法律做着越来越多的工作。
特别重要的是,普法的前提是知法法,积极参加普法可以证明自己对自己家商品的自信,这在拥有上网本方面是罕见的“企业品牌附加值”。 从更长期的立场来看,参与普遍法律,推进全民法律,不仅有助于保护客户,也有助于保护包括商品网红在内的各参加主体。 结果,恶意的品评、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侵害等问题也困扰着很多网络直播销售者。
以网红大流量促进普法正能量,不是让各带品网红成为法律专家或普法专家,而是在直播活动中僵硬地插入法律知识的普及,带品网红从最基本的知法开始,关于自己的带品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不仅要有商品网红的觉悟,还要通过政府、领域组织、其他社会力量的诱惑和鼓励,共同创造网络直播销售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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