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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样板房新规要“势在必得”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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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杉

最近,浙江省建设厅就全面装饰商品住宅项目交付样品室发表了通知。 今后,全面装饰商品住宅项目将至少设置一套交付样品室,不同的装饰标准将分别设置交付样品室。 不得在交货样品室追加合同交付标准以外的设施设备,实行“看了就能得到”。 这个规则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普法:样板房新规要“势在必得”

书店是“看就能得到”,对比的问题是“交付就维权”,根本上是处理“挂羊头卖狗肉”的问题。 这几年浙江乃至全国的一些地方响应了购买者的呼声积极完善了相应的措施。 浙江省从省级发表了规范要求,这在全国也走在了前列。 浙江省的这个通知,已经正确地掐到了开发商容易做手脚的“七寸”处。 这里面有一些硬性指标。 一是要求“至少设置一套交货样品室”。 这意味着将来不允许“在纸上谈论士兵”,画饼很有魅力。 另一个交货的样板房通常必须设置在预售住宅的房源内。 另外,规定了模板室需要保存的时间。 这些等于从具体的操作水平出发,给予了“看就能得到”的规范要求、制度上的保障。

普法:样板房新规要“势在必得”

“看了就能得到”,要求开发者展示给购买者的是将来交货的样子。 展出的是约定,不要偷梁换柱,减价。 不要只让开发者在书店看到豪华气派的东西,要让所有的房子装修都看到厚道,遵守良心。 这样就给开发商浇了“紧鸭咒”,让买家吃了“定心丸”。

普法:样板房新规要“势在必得”

对很多购买者和住宅改善型家庭来说,作为人生最大的“大东西”,商品的缺损、装修的缩小有损于重大的好处。 这个政策层面规范的“看所得”,不仅是为了解决“交付即维权”的争论和纠纷问题,还为了抑制虚假的普及,保护购买者的权益。

普法:样板房新规要“势在必得”

当然纸的规则很好,但最终必须依靠监督管理和切实执行。 规则的重新审视、错误的修正、监督管理的流程也必须重新构建。 中途有监督管理的“可见”,最终可以得到购买者相应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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