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8阅读:

本篇文章1090字,读完约3分钟

谢文英

“味噌汤很腻,猪肉包皮厚馅少,一百元两抽屉贵一点。 ”谷先生意外地发现,平时吐槽的店被打上了名誉受损的“罪名”。

几天前,谷先生在大众评价中找到得分最低的餐厅,想体验这里有多差。 谷先生访问了“狗无视”包子北京王府井总店,买了一盘酱肉包和猪肉包后,谷先生开始品尝,在视频中记录了自己的费用感。 这个费用体验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从多个网站传输。 店家马上发表声明,说视频发布者侵犯了餐厅的名誉权,餐厅将追究相关人员和平面媒体发布的法律责任。 事件进展令谷先生叹息说“很难说实话”。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在日常生活中,像谷先生那样喜欢在网上传达费用体验的人不在少数。 金杯银杯比不上老百姓的口碑,顾客的评价必然影响商家的信用。 因此,如果对客户的任何劣等行为一概置之不理,非法竞争和恐吓等不正当行为很可能会留下法律灰色地带。 因此,有必要区分差评行为是否受到侵犯。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首先,我们认为客户根据费用体验进行评价、中评价或劣等评价是客户的自由。 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平台规则等,要形成客户应该给予评价、中评价或劣等评价的统一标准都是不容易的。 客户提出的相应评价和评论虽然与客观事实有一定差异,但如果主观上没有恶意中伤的意图,商家必须保持一定的诚实接受态度。 也就是说,谷先生作为客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经费体验决定是否给予店的评价。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几个问题的解释确定规定:客户不应该批评、评论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认定侵犯别人的名誉权。 但是,借机诽谤、诽谤,损害其名誉的,必须认定侵犯名誉的权利。 根据谷先生的视频评价行为和评论复印件,谷先生用自己的经验评价包子。 否则,“无视狗”就不能像传说中那么难吃了。 谷先生说:“这个质量在20元左右。 一百块钱两个抽屉有点贵”。 据此,谷先生的费用体验感与司法解释中提到的“毁谤、诽谤、名誉受损”的情况不同,发表的费用感想没有侵害店铺的名誉。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退一万步说,成为老字号的经营者,对顾客的不好评价马上报警的方法确实不合适。 如果连受到顾客劣等评价的勇气都没有的话,今后如何面对广大的顾客呢?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幸运的是以前的声明被删除了。 “客户是上帝”,来自客户的评价有时是商人的宝贵财产,从客户的评价中看到自己商品的优劣,在优秀的地方继续进步和创新,在不足的地方继续改善和提高,真正创造让客户满意的商品,才是自己的企业品牌和 面对客户的意见时,如果没有改善的馀地,努力是最好的选择。 只要自己的商品和服务太硬,什么样的虚假谣言终于不会自取灭亡呢? 发生费用纠纷时,商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自己寻找问题,毕竟让顾客满意是最好的经营理念。

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标题:普法:商家该怎么面对客户评价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8/20225.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