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7阅读:

本篇文章893字,读完约2分钟

许晓芳

最近,媒体报道的圆通“内鬼”泄露了40万条个人新闻,圆通快递有限企业的官方微博表示:“加盟据点的个别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勾结,使用员工账户和第三者的非法工具盗窃运输发票新闻,泄露了消息。” 企业随后向当地公安部门通报,全力协助调查。 ”。

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圆通的这个泄露报纸事件,印证了“千防万防、‘内鬼’难防”的道理。 除非制度有漏洞,管理有缺陷,犯罪价格不高,否则有用心的人不可避免地会铤而走险。

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对于这些“内鬼”,必须严惩,但不应该停留在此。 必须承认,隐私安全是由信任支撑的,不仅是由条文规范的管理事务,而且是需要先进的技术支持、制度制约的完善、严厉的惩戒处分的系统工程。 在快递新闻安全这个系统项目中,快递公司有话语权,也有诱惑力,应该负责。 在这次相关人员的日元快递中,新闻保护、自愿通报、合作调查、“内鬼”等“很难”和“做”,不应该成为自己回避责任的借口。

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内鬼”的员工由你管理。 服务合同是你签的,快递的费用是你收的。 对于泄露的几十万顾客新闻,能用“对不起”这样的话解决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确定,向他人销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新闻是刑事犯罪行为,并由单位在保护公民个人新闻方面承担监督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员工个人销售或泄露留在公司的个人新闻,公司也很难承担责任。 很多企业给很多人带来损失后也平安无事,是因为涉案范围广,相关人员多,难以知道事实真相的顾客必须得到企业的维权,就像脚气的胳膊一样成为汽车。

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因此,有必要向快递员敲响公共“罚单”。 警钟后,为了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相关快递人员需要日常加强制度建设,以“技术+制度”的手段构建顾客新闻保护的安全网整体。 在新闻前端,严格监视后台数据的查询情况,通过建设完整的新闻安全风控制系统,可以可靠地保留内部保存的顾客新闻。 在服务的中端,必须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明确加盟店和授权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强调业务规范的执行来推进新闻保护事业。 在送货终端上,利用快递的隐私单、专用手机软件等,可能在物流的全过程中安全地保障了客户的隐私。 我相信只有更好地保障市民个人的消息,让客户放心,快递公司才能长期去。

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标题:普法:防新闻泄露,只抓“内鬼”还不够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7/19990.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