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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不容挑战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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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家

21日晚,香港部分激进示威者冲击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事处,散布污损国徽、侮辱国家、民族的字句。 这种行为严重践踏了香港的法治,构成了对“一国两制”法治权威的公开挑战。

普法:“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不容挑战

6月以来,香港激进分子打着“反修例”的旗号,连续引起事件,发生冲突,建造立法大楼,破坏公共设施,殴打警察,制造爆炸物,严重破坏香港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秩序。 这次示威者的包围、冲击中的共同工作,这一系列事情裸体升级,将攻击矛头指向中央是极其危险的信号。

普法:“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不容挑战

中国共产党是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代表机关,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中央授权在港履行职责,冲击中共同处理和污损国徽的行为不仅违反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当地法律,而且严重挑战“一国两制”的大体底线

普法:“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不容挑战

对香港来说,中央权威有坚实的法治基础,维持中央权威是实行“一国两制”的基本要求,也是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

对香港来说,香港的高度自治只是维持中央权威。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一贯的方针。 “一国两制”的前提和基础是“一国”,“二制度”是“一国”内的“二制度”,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的管理权,香港的高度自治来源于中央授权,只维持中央权威。

普法:“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不容挑战

对香港来说,香港法治的基础只是维持中央权威。 香港的宪制是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建的,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香港基本法是规定根据宪法制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的法律地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都以香港基本法为依据。 只有维持中央权威,执行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才有法治,香港人民的权利有法治保障。

普法:“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不容挑战

对香港来说,香港的繁荣只有维持中央权威是稳定的。 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与祖国内部的特点相辅相成,走上了共同快速发展的广阔道路。 祖国作为香港最坚定的后盾,在各方面给予香港很大的支持,作为祖国大家庭的一员,香港同胞和内地民众分享着伟大祖国的尊严和荣耀,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责任和使命。

普法:“一国两制”的法治权威不容挑战

历史已经表明,没有繁荣和稳定就没有香港的未来,也没有香港人的未来。 只有维持中央权威,香港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拥有宝贵的地方。

法治是人类最高的文明和理性,所有的需求和意志应该只能同时在法治框架内表现出来。 暴力被打破是使人类文明后退,粗暴地践踏和破坏人类文明。 为暴力寻找理由的任何企图都是徒劳的,暴力分子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 香港作为举世瞩目的国际金融中心,必须维护法治基础,坚决反对暴力,依法维护中央驻港机构的安全。 我们还珍惜广大香港同胞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区政府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维持香港良好的社会秩序,坚决惩治暴力分子,使暴力冲突永远笼罩在香港上空的阴云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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