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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第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在北大举行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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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信记者蒋安杰12月8日在北京大学举办了以“改革开放40年和法学本科教育的迅速发展”为主题的第五届全国法学教育高端论坛,首都内外20余所法学大学的专家学者出席。 北京大学教育部副部长刘建波、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毕业生、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出席会议并致辞,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主持。 会议专家围绕法学本科教育课程设置改革、实习和论文、判断和激励三个层面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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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院教育课程设置改革”的探讨阶段,潘剑锋介绍了北大法学院课程改革的思路——基础课程的进一步规范化、主题课程的进一步系统化、实务课程的进一步多样性、英语课程的进一步常态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熙芳以课程设置的局限性为切入点,介绍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课改构想。 例如,通过不同层次的课程划分,使本科生和研究生可以修读彼此开设的课程。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长陈京春建议,对西北政法大学来说,法学实践教育的第一矛盾存在于招生规模和有限资源之间,另外,新闻化建设也为法学实践教学带来新的机遇。 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根据海南大学的特点指出设置海南大学法学院课程,特别重视对当地市场的诉求,开设比较有地方特色的法学课程。 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寿文认为,课改的症状没有设置在课程上,可能在于教师的力量。 详细地说,如何吸引老师在课堂上投入精力,投入本科教育是更重要和重要的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郭倍介绍了该校的《渐进模范教育法》和教研小组。 总的来说,在专业课设置的问题上,各法学院都希望自己拿出机会,培养理论基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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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科生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的探讨阶段,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说,该校政法学院的学业理念是让学生在本科阶段开始研究,写论文。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则提出了一种现象,即本科论文的答辩成为学生成长的“仪式”,是否通过不仅仅是学术问题。 大学和答辩委员会不敢对学生论文提出很多要求,这似乎已经成为各学校的通病。 据对外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欣介绍,该院为了促使学生重视论文写作,确实通过了极其个别的学生论文,起到了冲击性的作用,该院根据自己的外语特点,创立了用英语写毕业论文的制度。 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经靖建议加快本科论文写作的时间,不增加老师的负担,合理加强论文写作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春燕介绍了光华法学院租借杭州网络法院,大力迅速发展网上法庭课程的经验。 另外,还提出了实习阶段的评价权交给实习机关的情况下,应该如何不把评价用形式传达的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刘哲魏也对这个问题有同样的反思。 他通过对北大学生实习情况的经验注意,提出学生获得实习机会,实习过程和评价都面临“失控”的局面:实习资源和学业表现互相脱离,大学无法比较有效地控制实习文案。 出席会议的专家学者们也形成了一个共识,实习对将来的职业选择有非常大的影响,重要的是如何安排设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伟建议,为了管理本科学生实习的适当阶段,可以鼓励已经完成保研的四年级学生越来越多地参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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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科教育的判断与激励”的探讨阶段,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长张建文站在判断者与被判断者的立场上,深入反省了现在的判断业务。 我认为只要有判断制度,如何减少判断中的“表面文案”就不会过时。 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汪依斌介绍了华政的部分方法。 例如,可以说正在进行细致认真的努力,例如邀请学生的监护人参加课程的判断系统等。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蒋红珍呼吁建立合理的内部论证和判断体系,这应该成为各法学院共同努力的方向。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治杰说,必须辩证地理解“以书为本”,只有同等重视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培养,才能在本校深入创造本科生。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史学瀛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见解,认为学生有能力在新学校主修研究生,反而证明了本科教育的成功,另外介绍了该院目前开展的绩效工资改革如何将老师的教育效果纳入判断体系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阎天系统地介绍了北大法学院最近举办的北大法学阶梯讲座,包括入门讲座、高级讲座和高级讲座。 这个系列活动关闭的教室是开放的讲座,激发了老师的教育热情,进一步提高了课程质量,最终使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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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坛上,串通三个议题的问题是本科教育的定位,本科教育到底是通识教育(博雅教育)还是职业教育? 这实际上不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问题,而是现代大学教育整体面临的课题。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唐力认为,中国没有日本司法研修所这样的专门机构承担法律职业训练的作用。 因为这个职业教育必然会成为大学法学教育的任务。 但是,通识教育对法律人的培养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学教育必须是通专结合的教育。 武汉大学副院长何荣功决定,本科教育的地位和前本科教育的不足应重视其他学科和专业信息的学习。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焦洪昌主张,中国法学院的本科教育与美国法学院有所区别。 这是因为对通识教育来说,法学院作为仁不让。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表示有点隐瞒的担心。 他认为,通识教育是法学专业教育的对手,对法学院来说,学生的头脑不应该充满学科外的知识,但对基本的法诠释学一无所知。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岳结合南大的情况指出,对刚上大学的本科生来说,通识课的意义有限。 因为专注于社会科学类大班课程的话,性价比很低。 北大教育部副部长刘建超简要介绍了北大开设通识课的具体方法。 清华大学法学部长助理高丝敏指出,不应该只根据“形式标准”来评价某一课程是否属于通识课。 也就是说,不能机械地认为本院的课程都是专业课,外院的课程是通识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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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浩在总结时建议,北大法学院不保存自己在探索中的得失,与兄弟大学共享,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推动中国法学教育水平整体提高,为推进中国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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