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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词曲作家李海鹰诉酷我侵犯著作权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4-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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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赵春艳)认为不允许复制、发行酷我原创作品,因此作词作家李海鹰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酷我科技有限企业告上法院,对酷我停止侵权行为,道歉,13部作品赔偿金 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这13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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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海鹰说,他是有名的作词作家,代表作品包括《弯弯曲曲的月亮》《七子歌》等,曾获得五项工程奖、文化音乐奖,担任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理事、中国电影音乐学会理事等社会角色。 创作了“我不想说”“弯弯曲曲的月亮”“我的爱想对你说”“四处走走”“梦江南”“梅花雪”“山的回响”“我喜欢就这样等着你”“喜欢爱上这片土地”“喜欢选择你的爱”等有名的音乐作品。 根据调查,酷我运营的酷音乐酷k歌不允许这13首作品的语言、歌曲的在线分发、以及这些作品的相关歌曲的在线播放、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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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鹰认为,涉案作品的词、曲凝聚了独创的构思和智力成果,作为词、曲的原创作者,享有对词、曲的著作权。 未经其许可,酷我必须通过复印、发行、新闻网络将有关作品的语言、歌曲传达给公众,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酷的我复制、发行,通过新闻网络向公众传达涉案作品的录音录像产品也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支付报酬。 李海鹰认为酷我对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报酬获得权、新闻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受到侵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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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13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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