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许金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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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月13日晚,福建莆田的老人被杀,警察怀疑莆田的4名青年蔡金森、许玉森、许金龙、张美来涉案。 四个人平均有不在场证明。 其中,张美来的朋友在案发当晚作证说和张美一起来了。 从4个人住的地方到事件现场有30公里以上的山路。 当天晚上在下雨。 警察4人在3小时内往返,用工具挖墙后,杀人的时间明显不够。 1996年6月5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级法院以强盗罪判处许金龙、许玉森、张美死刑,蔡金森死缓。 上诉后,1999年4月4日,福建高院二审判决了所有4人的死缓。 四个人不服终审判决 为了报冤,四口之家走了22年的诉说之路。 《民主与法制》杂志年第23期以“年复一年,4个家庭从起诉到期待”报道了福建许金龙事件。 年10月,福建省检察院开始重新审视此案,年3月向福建省高院提出了再审检察的建议。 年2月4日,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告4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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