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回应“高价采购手机”,检察院不应被“问住”网络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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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广江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官方微博12月9日宣布,“甘肃省一级检察院购买手机约为市场价格的两倍”的消息在网上出现,引起读者的关注。 对此,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高度重视,于12月8日派遣职工小组,对与该新闻有关的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调查验证。
市值在6000元以上的手机,检察院的购买价格超过了1.2万元,其中不可避免地被怀疑有问题。 客观地说,这里面可能有新闻不对称引起的误解。 例如,从《成交公告》来看,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购买了26套“移动检修安全服务”,每套单价为12142.23元。 换句话说,这个价格和每套服务的费用,不是手机的单价,相关方面公开相关情况,逐一说明的话,非曲直自然一目了然。
但是,遗憾的是,对于舆论的疑问,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坚持认为这个价格包括其他附带终端服务的费用,同时以“关于机密”的理由拒绝透露越来越多的消息。 另一方面,涉案检察的副检察长一边说“未必不用这个手机”,一边回答说“贵了一倍”。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基本大体之一,政府采购新闻的发表必须及时、完善、准确,实现全过程的公开透明。 当然,政府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消息通常不得公开。 但是,涉密政府新闻的认定有严格和严格的条件,在没有正当合理的理由的情况下,以“涉密”为理由拒绝公开政府采购新闻恐怕是不可能的。
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打官腔”相比,这位副检察长的替代“诚实”也同样难以奉承。 作为买家,涉案检察院的主体责任必须勾结整个采购活动,在各环节经常关闭。 为什么简单默默地被问? 退一步说,如果不切实理解“价格高一倍”的问题,就应该选择“知道细节后,书面回答社会”等合适合理的方法来回答媒体的问题。
总之,关于检察院“高价购买手机”,需要切实的说明。 正如媒体所说,“并不比手机贵,我很重视公家的损失。 根据疑问进行调查,每台手机花了近6千元的钱不合规格,为了明确是否有人在恶作剧,不能说“涉密”“听我说”来掩饰。 ”。 结果,公众担心“年末突击花钱”“只买贵的,不买正确的”等问题会复活。
这次舆论事件的发酵过程也提醒相关部门,在新媒体时代,政府采购新闻的发表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的媒体素养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自愿公开,新闻透明,接受监督,才是政府采购的方式,是应对舆论的恰当姿态。 (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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