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国资委:严禁通过减免房租进行好处输送
本篇文章456字,读完约1分钟
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孙红丽) 3日,国资委发布通知,要求各中央公司积极安全、分类措施,全力进行,在不增加中小微型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住房租金的基础上,租赁公司经营用
确认了疫情影响小、自身经营能力强的公司必须积极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的减免政策要求。 疫情冲击很大,但经营风险可以控制的公司必须和相关租户一户一策明确减免方法。 确实,经营困难的公司也要加强与租户相关的信息表达的交流,采取放宽房租的方法,才能得到对方的理解。 所在地政府还没有发表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公司也要积极计划,积极负责,考虑采取合理的减免、缓收措施。
另外,通知强调规范租金减免管理,各中央公司确定减免中小微型公司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范围、大致、标准、条件和审查决定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批准操作,不得随便、大致减免。
对疫情前长期拖欠房租的租户和不满足中小微条件的公司不得减免。 严禁严格的审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减免房租带来的好处输送。 对恶意借款和放过房租的承租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退还和收回国有资产,以免流失。
标题:热点:国资委:严禁通过减免房租进行好处输送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307/389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