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公益 >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3-06阅读:

本篇文章908字,读完约2分钟

原标题:住建部计划规定住宅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有关租赁贷款的内容。

9月7日,中新网根据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网站7日宣布,为了提高住宅租赁立法的质量,根据事业安排,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将《住宅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并提出,承租人必须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居住空间。 厨房、厕所、阳台、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根据征求意见的原稿,住宅租赁公司不得用隐蔽、欺诈、强制等方法要求承租人采用住宅租赁贷款,不得以租赁优惠等名义引导承租人采用住宅租赁贷款,住宅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有关租赁贷款的内容。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原稿提出禁止租赁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宅及其他依法不得租赁的住宅。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制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确定当地的实际单间租赁人数和人均租赁面积。 未经承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进入租赁住宅。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根据征求意见的原稿,住宅租赁公司不得用隐蔽、欺诈、强制等方法要求承租人采用住宅租赁贷款,不得以租赁优惠等名义引导承租人采用住宅租赁贷款,住宅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有关租赁贷款的内容。 商业银行发行住宅租赁贷款时,根据备案的住宅租赁合同,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宅租赁合同期限。 国家鼓励房屋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期限在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征求意见稿,出租人出租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宅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宅,出租厨房、厕所、阳台及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的,由物业管理部 情节严重的,对个人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对单位罚款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出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进入租赁住宅,以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方式让租赁人转让租赁住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征求意见稿确定,自然人租赁住房的套数或间数达到规定规模没有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物业管理部门发现自然人租赁达到规定规模没有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应当立即通报同行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标题:热点:住建部拟规定住房租赁合同中不得包含租金贷款相关的内容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306/38717.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