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老百姓大药房"销售劣药"被罚 曾多次违规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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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平民大药店连锁(上海)企业的“恶药销售”被处罚,多次违规事件屡见不鲜。
根据中国网财经7月28日(记者牛荷)上海市药监局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市监徐处〔〕04002137号),平民大药店连锁(上海)有限企业为销售恶药共计36; 3665.4元未被罚款。
根据处罚决定书,人民大药店连锁(上海)有限企业向上海人民益平大药店销售药圣堂(湖南)制药有限企业生产的“制何首乌”(批号180201 ),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样,初检和复查,
平民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企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被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药品,没收罚款2145.6元,违法所得1519.8元。
平民大药店连锁(上海)有限企业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300万元,是平民( sh:603883 )的全资子公司。 刘道鑫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王丰是该公司的社长。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并非平民大药房连锁(上海)有限企业第一次受到处罚。
根据天眼检查,该公司自2009年以来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处罚累计6次。 其中,年10月9日,因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罚款146.66元。 年7月29日,因生产、经营证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被罚款2万元。
年8月,根据上海市药监局媒体发布的《沪市监许处字()第0400159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平民大药店连锁(上海)有限企业因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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