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福州马尾法院发放管理人破产援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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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报道记者吴亚东通讯员刘2180为了进一步提高和优化自贸区经营者环境,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与马尾区政府建立了破产事件府院合作机构,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破产援助资金100万元 最近,马尾法院首次发放了管理者破产援助资金。
年12月,马尾法院受理了福州某电子有限企业破产清算案件。 经过依法审计,破产公司不能分配任何财产,管理者提出年9月结束破产手续,马尾法院依法许可。 案件审查后,管理者依法提出破产援助资金申请,经过审查,马尾法院发放5万余元破产援助资金,包括管理者垫付的3万余元费用和申请的2万余元报酬。
马尾法院有关负责人通过发放破产援助资金,建立规范的破产援助资金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破产援助资金的发放效率和管理者员工的积极性,为自由贸易区破产审判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自由贸易区建立良好的法治经营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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