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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司法公开形式不断革新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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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3月28日,记者万静《法治蓝皮书( 2019 )》今天公布。 根据蓝皮书收录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 2018 )》(以下简称“报告”),根据全国81所法院2018年司法公开情况的判断,透明度排名前10位的法院是广州中院、海口中院、浙江高院、南京中院。 最高人民法院排在第19位。

政法:司法公开形式不断革新

《报告》指出,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和深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的完善,司法公开已经成为全国各级各地法院的共识。 司法公开形式不断创新,新闻公开方法更人性化。

政法:司法公开形式不断革新

近年来,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的司法公开形式,如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及微信小程序等,将其与以前传播的网站公开相结合,形成了各方面、立体的公开形式。 但是,社会科学院在《报告》中也建议各级法院在运用各种自媒体平台时,在保障当事人和公众知情权的同时,不要侵犯隐私、新闻自主权。

政法:司法公开形式不断革新

根据《报告》的判断,2018年全国法院的网站建设越来越能以人为中心体现当事人诉讼的指导。 有些法院直接在门户网站上提供诉讼费用的计算公式。 有些法院根据司法实践的需要积极公开大重要事件新闻、司法鉴定文件、司法拍卖公告等当事人需要的实用消息。 此外,法院为特殊当事人提供了方便。 在81个法院中,56个法院具有帮助视力障碍者浏览网页的字体放大或语音播放功能,所占比例为69.14%,便于视力障碍者获得司法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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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报告显示,全国法院实行公开依然不乐观。 在准则的执行、查询的执行、本案件的新闻结束、曝光的执行、惩戒的执行、通报的执行6个二次指标中,只有准则的执行和通报的执行这2个得分率超过了50%。 报纸公开少,复印不完全是很普遍的。 比如执行过程的公开率不高。 根据社会科学院的调查,80个法院(最高院除外)中只有19个法院公开了执行流程或执行流程图,占23.75%,不利于一般当事人理解执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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