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占地不还法院强执排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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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的全媒体报道记者翟小功于10月28日由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干部警察赶到南桥镇桥北村委员会的水割村,依法完成了排除干扰业务。
原告陈姓泽、被告陈姓宁从2012年开始年间,对约0.5亩土地权利属发生争议,由镇政府解决,双方各自获得相应的土地采用权。 年,原告提交了建房申请书,依法得到乡村建设计划的许可,开始建房,但被告多次阻挠,在原告获得土地采用权的土地上建设铁皮屋,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年9月30日,万宁法院依法审理,被告陈某宁判决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拆除铁皮屋,恢复原状。 今年5月11日,陈某泽向万宁法院申请生效判决,万宁法院命令陈某宁拆除涉案铁皮铺,但被执行人尚未自主履行。 万宁法院执行局决定进行风险判断、计划制定、会议召开,进行强制排除干扰。
执行当天,10名干部前往执行现场,执行中采用执法记录仪,通过单兵系统远程接受执行指挥中心的指挥,执行规范有序,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两个小时的紧张和有秩序的工作,铁皮屋被拆除,委托平安领取被打扫的土地,衷心感谢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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