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虚构防疫物资货源 骗取他人3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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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最近审查了与疫情有关的刑事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谭有期徒刑12年和罚款20万元。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后,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不足。 谭某被告在那个交友圈看到口罩的买卖,产生了买卖口罩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赚取差额的想法,开始联系供给源。
年1月22日,谭某没有联系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可靠的供给源时,开始通过微信向其微信群和亲友发布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相关情况,利用受害者急于购买防疫物资的切实心理和现实诉求,w 随后谭某从浙江、福建等地收到36名受害者支付的款项共计6507492元。 谭某把一部分款项陆续转移到某个赌博网站进行赌博,还把一部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偿还信用卡债务等。
在此期间,由于没有得到口罩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谭某无法发货给受害者,在被受害者催促后,货物被海关没收,由于快递等原因,制造商无法正常发货,或者捏造假快递的订单号码,延长发货时间。 迫于受害者的催促压力,谭某先后归还受害者货款共计301万元,剩余款项不能归还349万元。 2月8日,谭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向盐边县公安局自首。
法院认为经过审理,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现金349万元,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谭某被告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不上诉。
(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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