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安徽巢湖:与法律援助中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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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通讯员黄阾王成馀)“拿到钱了吗? ”。 “收到了,谢谢! ”。
前几天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给陈林等14名农民工打电话,询问拖欠的工资是否到账时,陈林要向律师表示感谢,特别是向检察官表达感谢之意。
近年来,农民工工资获得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巢湖市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亲自与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建立维权联系机制,多次支持起诉方法,帮助农民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年,某建设集团企业中标建设巢湖中庙云水湾工程。 在工程施工期间,包工头李荣获得了部分施工任务,之后雇用了陈林等14名农民工。 从年3月到年12月,李荣只支付了部分工资,还有14名农民工的工资落后30余万元。 每次请求,李荣总是以某建设集团企业还没有支付剩余工程价款,自己也没有支付剩余工资为理由拖欠。
十四名农民工多次向有关机构反映需求。 年1月11日,一家建设集团企业与李荣签订了协议书,同意在云水湾项目进度金总额内支付陈林等14名农民工的工资。 但是,协议签订后,14名农民工的工资继续拖欠。 但是,陈林等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年6月,巢湖市检察院决定从法律援助中心了解这些情况,支持起诉。
诉讼主体无法确认,是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支援时面临的重要课题。 检察官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 原来,某建设集团的企业中标后,将其工程分包给粉丝某,粉丝某把其中一部分分包给李荣。 但是检察官认为,尽管中间有几个环节,一家建设集团企业作为总承包商,应该是这个案件的诉讼主体。 6月16日,巢湖市检察院依法向巢湖市法院颁发了14份支持起诉书。
巢湖市法院于6月21日开庭审理此案。 在案件审理期间,检察院亲自表现为各方面的信息,在法院的主持下,一家建设集团企业与14名农民工在法庭上达成了调解协议。 7月24日,14名农民工领了拖欠的工资。
(文中涉案当事人是人均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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