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江必新出席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 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年会强调用正确法治理论引领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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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成都4月11日电(记者胡宇通讯员王琪)今天在成都召开了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民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年会及民法总则和环境公益诉讼实施理论研讨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演说。 江必新指出,法治理论的迅速发展对法治中国建设起着重要作用,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就没有科学的高层设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意义是再党的领导,贯彻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江必新强调,在法治理论的研究过程中,不要犯“夜郎自大”“盲人触像”“守株待兔”“刻舟求剑”的错误。 重视多视角的研究方法,高度关注新出现的民事法律现象、法律关系,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借鉴海外法治的有益经验,繁荣和迅速发展中国特色审判理论研究
江必新的要求要促进法治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不断融合相互作用。 要把实践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让理论接受实践检查,深化认知,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使司法实践更合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四川省委常务委员会、政法委书记邓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树江在会上致辞。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各高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共计11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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