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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0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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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6月11日,记者周斌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进行了检查委员会的集体(扩大)学习,邀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实务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就民法相关问题召开研讨会。 最高检察长张军主持讲座,贯彻大总书记的重要演说精神,为学好民法进行了进一步部署。

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刘俊臣结合自己参与民法编纂的经验,从编纂民法的重要意义、编纂民法的整体考虑、民法的主要复印件等三个方面的要点说明了民法的重大问题,并对现场交流提出的问题提出了一个答案。

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讲座不仅有深刻的民事法律理论,而且与立法、执法、司法实务密切相关,文案丰富、深入浅出,对我们学习民法的立法精神、核心文案、重要意义、实施要求等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相信大家和我一样,听起来很有启发。 ”张军分享了他听讲座后的心情,对如何学好民法提出了四个要求。

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要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法治觉悟、检察觉悟,把学习民法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牢牢把握。 所有检察院必须自主学习民法纳入日常工作。 必须深刻理解平等、自主、公平、诚实等民事活动基本上是大体。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要贯穿学术,聚焦于全员学习案件处理中的实际问题。 关于民法典学习、实施中的问题,立即提出“问答网”的解答讨论。

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促进民事关系的和谐秩序。 检察机关是机关法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时也是民事主体,必须模范遵守民法,依照民法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作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务,履行不当职务防止侵犯民事权利,重视通过正确职务保护民事权利。

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要多次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民法典的统一正确实施。 要加强民事诉讼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和司法公共说服力,畅通司法救济途径,保护人民群众的民事合法权益。 加强精准监督、类方案监督,努力搞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值得领导的典型例子,处理一类问题,领导法律适用和法治意识的培养。

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要多次解释事件,加强民法的普及,让民法走到大众身边,进入大众心中。 最高检察院、省级检察院应该更加重视贯彻实施民法的指导性例子、典型例子,在指导案件的同时发挥普遍普及的作用。 各级检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处理与贯彻实施民法典有关的重大疑难案件,要通过案件更好地发挥指导作用,指导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和利用房子。

政法:​正确履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

这次集体学习以可视电话会议的形式直接扩大到基础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全体参加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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