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报向网民提供全面及时的法治资讯,内容覆盖国内外突发新闻事件、法治新闻、大案要案、社会万象、检察新闻、立法司法、反腐倡廉等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普法 >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05阅读:

本篇文章1121字,读完约3分钟

深圳市法学会会长、深圳市委常务委员、政法委书记余新国

今年8月18日,中央发表了《关于支持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深圳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确定“法治城市示范”为五大战术定位之一。 这是深圳法治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和里程碑大事,为遵循新时期的深圳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自从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成立深圳经济特区以来,深圳多次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进行了完全的法治,特区迅速发展的一次又一次飞跃,创造了另一个奇迹。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圳市委反复指导练习大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六届十二次全会,为建设“法治城市模范”作出了安排。 我们紧紧围绕《意见》中“五个率先”的要点任务,根据中央及省、市的要求,充分使用好的特区立法权和大的市立法权,逐一发挥法治先行示范作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竭尽全力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第一,为加强法治驱动树立榜样,推进率先建设体现高质量快速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以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进一步推进自贸区、经营者环境、城市管理和新兴行业等立法,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和审判机制,完善产权平等保护制度,鼓励和保护科学技术创新,为优质快速发展保障法治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和法学交流,深化深入的港澳法律服务合作,深入开展司法合作交流,推进粤港澳法治行业协调机制的建立,建立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处理中心。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第二,推进在加强法治规范方面树立榜样,率先建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 进一步扩大市民有秩序参加政治的途径,探索非户籍人口在当地参与基础选举和社区管理。 通过市民监督社会事务的途径,使市民成为法治建设的知情者、参加者、监督者、受益者。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建设国际一流法治化经营者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明确政府和市场边界,在许可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上下功夫。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第三,为加强法治修养树立榜样,推动率先形成显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的现代城市文明。 将文明的软要求变成硬性的规则,以法为“鞭”,推进惩治不文明行为。 以法为“灯”,鼓励文明行为。 以法为“盾”,保护文明行为。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第四,在加强法治领导方面树立榜样,共同治疗,推动率先形成共同富裕的民生快速发展格局。 反复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重视加强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行业的法治建设,积极处理市民大众最直接最重视现实好处的问题,使全体深圳市民共享改革的快速发展成果。

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第五,为加强法治保障树立榜样,推进率先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榜样。 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改革,建立注重绿色快速发展的生态文明评价审查体系,实施违法公司“黑名单”制度,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投诉通报反馈机制。

标题:普法: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1/0105/23357.html

最近更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