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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以法治思维管治教育收钱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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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博

最近,教育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建立了健全的教育收入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提高了教育收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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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教育收钱问题涉及公共好处,因此敏感而杂乱。 教育过度捕捞作为公害,不仅侵蚀了教育的公益性基础,损害了学校的声誉,还制约了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 这次五部门发行的《意见》应对了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另外,《意见》明确了教育接收管理的粗略决定了解决和解决问题的方向。

普法:以法治思维管治教育收钱

为什么教育白白收钱还在发生? 另一方面,通过创新,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科学的教育收入体系,但依然存在制度建设落后于收入改革的现象。 另一方面,教育投入相对不足,高质量的教育资源不足,教育供求关系不平衡。 当然,这些主客观因素都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教育的滥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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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怎么管理? 依靠创新解决快速发展问题,还必须反复运用法治思想保护和护卫教育创新。 也就是说,必须多次依法治教,使教育收钱的改革符合迅速的发展规律,符合公众的需要。 特别是有一段时间,接受教育的钱的监督管理能力薄弱,一直很恶毒。 解剖问题的根本也在于教育收入的法治化和制度化。 首先,严格执行法律。 例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保存的收钱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的收钱标准,无死角地全面整理和规范各级各学校收钱的项目和标准。 此外,例如,各地建立了适合资金、资金援助水平等的接收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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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严格监督。 把任意性、随意性的钱挤出制度空间,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可以保障接受教育钱的客观公正。 例如,各地必须结合实际,规范教育领取金,决定听证制度,为行政决定建立可靠的制度约束,把白白领的钱无处不在。 另外例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教育收入公示制度,除非公示,否则不能收钱。 最后,严加管教。 例如,对不利影响的民办学校的违反胡乱收钱,依法扣除招生计划、财政支持资金等,取消学校许可,直到取消。 杜绝“隔靴搔痒”式的解决,不要给违反者生存空间。

标题:普法:以法治思维管治教育收钱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pf/2020/1228/202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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