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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120求助“抬人”非长久之计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3阅读:

本篇文章639字,读完约2分钟

“是110吗? 我120……”最近广西贺州市名家四楼的老人受伤了,120名医务人员想赶到现场把老人送到医院,力量小,无法把老人送到楼下,求助。 这个消息在公众面前展示了再次带120人下楼的课题。

普法:120求助“抬人”非长久之计

通常,120救护车各有一名司机、医生和护士。 对于住在没有电梯的旧建筑物里,身体沉重动弹不得的患者来说,急救队员不是不想抬起,而是经常真的抬不起来。 因此,求助者110通常有120个习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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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110决不是漫长而恰当的处理方法。 110承担了很多工作,如果是为急救队员“打手”的话,120人配备“打手”的担架员比较好。 很多地方的120不自愿部署担架员。 因为条件不具备――120救护车有太多人不能坐车去。 改良一下车,要花钱。 开车载担架员去的话,也要花钱。 增加的担架员本身还是要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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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有现实困难,患者实际申诉,这时政府应该亲自负责,为人民解除忧虑。 有些地方政府以法规的形式,力求从根本上处理问题。 例如,从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确定政府应继续保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事业的迅速发展投入。 “院前救护车必须配备司机、医生、护士、担架员等急救人员,具备为必要的患者提供搬运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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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承担相关投资是解决120名急救人员下楼问题最现实、最有效的措施。 当然,推进这个治本需要一点时间。 在此之前,急救设施必须尽量治疗。 被请求帮助的情况下,要询问患者的体重、居住楼层、能否自己下楼等,尽量提高救助力,向患者家属求助。 (管弦乐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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