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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暨青年优秀论文颁奖典礼在京举行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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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络新闻记者蒋安杰最近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了“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和青年优秀论文颁奖仪式。 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大学的学者代表,来自中国法学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处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等政府部门的代表,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获奖青年

普法:“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法律”学术研讨会暨青年优秀论文颁奖典礼在京举行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数字经济与法治研究中心联合主任吴禄致欢迎辞。 吴韬认为,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法学院水平和学校水平非常重视相关学术研究。 王锡锌教授做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个人新闻保护的报告。 他认为基于大数据的背景、法律层面的个人新闻保护,必须同时考虑私权游戏和公权游戏。 具体来说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诉求和个人新闻安全不安之间有非常明显的紧张关系。 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平衡信用诉求与公民新闻安全焦虑,主要是主观权利存在的路径转向客观秩序的保护模式。 根据公法保护路径,引入对公法权力行使客观秩序的基本要求,基本上应该包括合法性大体、比例大体、权利责任一致大体以及救济大体等。 马长山教授认为我们现在常说的人工智能ai其实是ia,真正的ai应该是强人工智能,应该具有两个重要的优势,第一个是共同的,第二个是有自主意识。 技术中立论不成立,有商业偏好。 要重复人工智能的人类中心主义,降低安全风险。 一是人工智能有伦理风险;二是人工智能有极化风险。 社会将来可能会出现两个大阶级。 一个是政治精英、技术精英、资本精英等精英阶级,另一个是无法创造比较有效价值的徒劳阶级,大量人口成为“低端人口”。 三是人工智能有异化的风险。 四是人工智能有限制风险;五是人工智能有责任风险。 林士平教授就ai对论文的影响单独发表了感想。 很多人认为ai和论文有什么关系,其实两者的关系非常密切。 下一个人工智能应用于我们学术论文的检查后,对学术论文的认识力会更大。 现在开发的下一代论文检查技术涉及行文风格和创新点的检查。 你用自己的话表达那个复印件,ai也能检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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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尹飞认为各位老师的精彩发言对青年的学术研究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尹飞希望中财法学继续表现出“立足中国实践,反复一流标准,提炼财经特色,致力于数字时代”的迅速发展方向,得到各位同事的持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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