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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读:国家版权局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1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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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维

记者于6月11日从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国家版权局关于规范照片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明确了照片作品相关版权问题,保护照片作品版权的长期机制

据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照片作品被大量用于网络传播,照片盗版的侵害变得严重。 另外,画廊经营单位的非法、非法维权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为了回应业界的呼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版权问题,致力于为媒体融合的迅速发展建设良好的版权法治生态,国家版权局将照片版权完善纳入“剑网”专业行动,调查照片作品侵犯盗版的事件 《通知》发表对巩固“剑网”行动的成果,进一步规范照片作品的版权秩序有积极意义。

热读:国家版权局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

《通知》主要包括七个副本。 一是确认构成摄影作品的要件具有独创性,强调以情报事项为主题的摄影作品不受时事信息的保护,而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二是比较实践中存在的篡改照片作品标题和作品原意等问题,强调保护作者的人身权,重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 三是规定了画廊经营单位的义务,特别是对画廊经营单位虚构版权、虚假授权、非法维权等行为进行限制,对实践中存在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届满和著作权人放弃财产权的摄影作品进行收集整理的画廊,画廊经营单位 四是规定互联网运营商的义务,强调切实履行好通知即删除义务。 五是强调摄影作品作者在教科书法定许可中的报酬权。 六、鼓励各方合作,形成合作力,共同推进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化。 七重申行政投诉的材料要件,强调权利声明、水印不能单独作为著作权的证据,处理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照片作品著作权认定标准宽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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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一步,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打击照片作品盗版侵害的力度,画廊经营部门通过假授权、假授权等方法严厉调查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画廊经营部门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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