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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知法守法”是每一个行车人上路的底线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3-31阅读:

本篇文章1023字,读完约3分钟

汽车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各种便利,但在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方面,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经常紧张自己的安全意识。 这是所有驾驶员上路时必须保证的基础。 快到7月份,两起重大交通事故值得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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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北京南四环一起发生追尾事故,不是交通事故本身,而是后方suv起火后,前方叉车司机拒绝救助,继续打手机,suv内的所有人都被火灾吞没。 叉车司机的行为受到网民一边倒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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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的视频显示,两辆车相撞后,叉车司机在路边打电话报警,其他人一直在叫。 快把你的车往前挪,我拉着你,你先派人出去,但叉车司机一直在打电话。 suv在碰撞后,首先冒出浓烟,然后慢慢着火了。 行人试图用灭火器扑灭火灾,但无论如何都晚了,只能看到火势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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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南四环追尾事故现场,叉车司机经常打电话。

最终叉车司机因过失致死嫌疑被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确定,道路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事故的,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救助伤者,并迅速向工作中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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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故中,叉车司机的警报是正常的操作程序,但在即时紧迫的生命安全面前,必须迅速救助而不是搁置suv燃烧。 及时救助是成为社会人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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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SUV司机是否根据规定合理采用远光、是否有驾驶中晕倒等问题,我们也值得反省和警惕。 这些可能是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常州行驶的汽车相撞事故现场惨烈

这起事故发生一天后,常州徐某驾驶奔驰轿车来到九州新世纪花苑东门附近时,突然向右冲入非机动车道,与道路内正常行驶的电动汽车相撞,3人救治无效,10人受伤暂时生命 根据现在的警察调查和副飞行员的供述,徐某在驾驶中出现癫痫症状,根据《汽车驾驶执照的申请和录用规定》,患有癫痫的情况下,不允许领取汽车驾驶执照。 癫痫是难以预料的疾病,请驾驶者充分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徐某在申请驾驶执照时要求身体状况良好。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故意或过失,而是由无法抵抗或无法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虽然可以免除刑事处罚,但民事上依然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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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故正在调查中,如果事先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或者不管医生的指示引起交通事故,请注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驾驶员必须多次体检,这是对别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不要钻法律的空子,要经常有安全意识。 电影《流浪地球》中的那辆车没有规范,亲人两行眼泪从来只是开玩笑的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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