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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年轻父母为享乐贱卖8个月的女儿被判刑五年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3-3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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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网络新闻(周东)说女儿是父母亲切的棉袄,但河南省武陟县的年轻父母,父亲张大胜20岁,母亲冯艳华18岁,为了渴望快乐,实际上卖了自己的女儿。 最近,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张大胜、冯艳华有期徒刑5年,判处罚款5000元,以拐骗儿童罪分别判处肖某、姬某有期徒刑5年,判处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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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胜和冯艳华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没有办理结婚证书,只是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婚礼。 结婚后,两人不从事正业,又好吃又懒,只渴望享乐。 后来,他们有了女儿,女儿的诞生让这个小家庭很开心,不鼓舞两个人的生活斗志,整天呆在家里,玩游戏,和朋友出去玩,有时把女儿一个人扔在家里。 随着生活的花店越来越大,两个人都找不到工作赚钱,生活变得非常困难。 随之,两人无休止地吵架,两人最终决定好好总结,但谁也不想拥有女儿这个药瓶。 两个人突然有了卖孩子赚钱的坏主意。 他们马上联系肖某和姬某,年5月22日以15000元的价格狠卖了自己8个月的女儿,两人从中获利9500元,肖某和姬某获利5500元,张大胜和冯艳华很快就浪费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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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大胜、冯艳华在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会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别人。 肖某、姬某参与张大胜、冯艳华贩卖儿童谋利,四名被告人的行为都构成拐卖儿童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张大胜积极参与,与肖某联系贩卖女儿,是共同犯罪中最重要的 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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