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职工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保 住建委:不影响购买共有产权房
本篇文章903字,读完约2分钟
受疫情影响的机构延期支付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员工购买共享产权房吗? 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宣布,由于公司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如按规定申请拖欠社会保险,其员工购买共享产权住宅时,不会影响资格审查的最终结果。
世界范围内新冠引起的肺炎疫情的蔓延,给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冲击,也给公司经营的迅速发展带来了很多课题。 为了支持疫情防控抗战,年3月,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三项社会保险费逐步减免和缓解的一些事项的通知》,确定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保险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了三家公司
这个政策发表后,受到了很多公司的称赞,但迟纳公司的员工申请购买市共享产权室时,发生了问题。 因为根据共享产权室的销售规定,购买家族在申请共享产权室时,必须首先有资格在北京购买,但对非京籍家庭来说,除了名义上没有房间以外,还需要在北京连续60个月支付税金或社会保障。
“最近,受疫情影响的机构延期支付职工社会保险,职工购买共享产权住宅的情况下,有大众反映了资格审查发生了异常。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了解情况后,市住建委将立即与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认真拆除,商讨措施。 这次住建委根据公司《关于逐步减免和缓缴三个社会保险费的几个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确定了缓缴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其员工购买共享产权住宅时,不会影响资格审查的最终结果。 “我们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员工的支付延迟情况,调整审计系统,使其完全相关联。 ”。
据市住建委透露,相关部门购买了住宅等共享产权房,对社会保险支付延迟的家庭进行资格的再审查,近期将审查结果通知购买家庭。
实际上,除了个人购买共享产权室,个人购买一般商品住宅、购车锁号码、积分定居等也参与了资格审查。 到目前为止,北京市人社局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管理事业的新闻发布会上,受疫情影响,一点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社会保险的续费,另外一些特殊领域因疫情经营困难,可以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些情况不影响投保人正常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和个人权益,需要进行个人购买、购车、积分定居等参照社会保障权益记录的资格审查,不受影响。 (记者赵莹莹)
标题:热点:职工受疫情影响缓缴社保 住建委:不影响购买共有产权房 地址:http://www.shuiyihui.cn/gy/2021/0306/38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