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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食品制假售假或将“直接入刑”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1-01-2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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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中国政府网发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事业的意见》。 《意见》确定,中国研究修改食品安全法及其辅助法规制度,修改完全刑法中的食品安全犯罪和处罚规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修改,研究粮食安全法的制定,推进农产品追溯法。 加快完全处理威胁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推进威胁食品安全的制假销售行为“直接入刑”。 推进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制度的建立,确定证据联络规则、涉案食品检查认定和处置合作机制、检查认定时限和费用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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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确定,到年,中国必须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解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农产品和食品提取量达到4批/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提取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 到2035年,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行业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 食品安全标准水平走在了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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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确立了最严格的标准,加快修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病原性微生物等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到了年农药兽药残留限量指标达到1万项,基本上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 加快产业快速发展和监督管理所需的食品安全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辅助检查方法标准的修改。 实施最严格的监督管理,严格产地环境安全、农业进口产品生产采用、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流通销售质量安全、饮食服务质量安全等重要关口。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执行“处罚对象”的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管理者、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大幅提高违法价格,食品领域工作 多次最认真的问责,依法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权名单,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根据监督管理权名单,履行发票免责、失职发票说明责任。 (首席记者刘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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