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组织找我谈话后,我仍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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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大军
●忏悔人:朱法锦
●原任职:江苏省盐城市民政局党委、助理调查员、办公室主任(副处级)
●犯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年7月18日,盐城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朱法锦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款20万元。
●犯罪事实: 2011年2月,朱法锦利用盐城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拆迁工作的职务,方便,领取并侵占了该局所有拆迁补偿金共计29.82万余元。
我出生在乡下,从小生活艰苦,入伍后家里的困境才好转。 部队干部制度改革后,我被破例提升为先进典型。 转业到地方,我负责的“农村养老保险”“配置事业改革”这两项事业领导全国,受到了表彰,所以我也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
党的十八大后,反腐败力量空前壮大。 平时也听说过很多腐败的人和事,但自己没有醒来。 即使在组织里说话,我也是麻木不仁,完全无畏的心,拒绝退出赃物,错过改正错误的机会,最终大错特错!
贪婪占优势时,人会做出失去智慧的行为。 我快到退休年龄了,以为自己辛苦了一辈子,但比别人还活着,什么也没捞。 职务晋升了好几次,最终达到了高级职位,但不是实职。 班的成员除了我,都享受着住房改革待遇,所以我想捞一些退休,治愈自己的心理不平衡,所以贪婪地占有不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金也放心,完全忘记了党员干部的初衷。
在犯罪过程中,我一直有幸运心理,从市委巡察组、市纪委常驻纪检组发现我的犯罪线索,直到市监察委员会对我采取留置措施,我都试图幸运地合格。 但幸运是暂时的,不是一世。 幸运的心理作祟,我被绊倒了,真后悔!
回顾自己的成长经验,虽然也有自己勤奋的努力,但是重视组织的爱情是必不可少的。 现在因为一时的贪婪,侵占了拆迁补偿金,成为了贪污犯,副处级公务员,从4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变成了罪犯,我背叛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教训! 我的犯罪给他们造成了伤害,给他们的生活蒙上了阴影,也让家人蒙羞。
安心度过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现在60多岁了受到法律的惩罚,我每天在后悔中度过,晚上被噩梦惊醒。 现在的我,必须深刻反省自己,从内心深处发掘犯罪的根源,认罪,协助组织明确问题,谋求重生,为了早日回到社会而努力。
(曹大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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