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有七个老婆的韦小宝是不是犯了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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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播放了新版《鹿鼎记》,掀起了观剧热潮。
熟悉《鹿鼎记》的观众应该知道,《鹿鼎记》最初讲述了市井出身的痞莱少年韦小宝偶然入侵江湖和皇宫,以超乎寻常的智慧在武林门派和朝堂官场之间巡回,上升的故事。
作为武侠大师金庸的封笔作品,《鹿鼎记》的主人公非常独特,没有郭靖的义胆忠肝,没有乔峰的盖世武功,没有令狐冲的江湖狭义,古灵精怪,油口滑舌,平步青云,开创了人生。
韦小宝的聪明令人发笑,他的桃花运更是无敌。 杨过和小龙女经过很多苦难才成为一家人的时候,令狐冲和任盈盈突破门派偏见最终合奏琴箫时,张无忌在《赖天四美》中迟疑只爱赵敏一体时,韦小宝已经事业爱丰收,七个花的
韦小宝自己也很擅长,对着七位夫人说“皇上是洪福齐天,我的韦小宝是艳福齐天”。
那么,《艳福齐天》的韦小宝,被判重婚罪了吗?
根据现在的婚姻法,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重婚或者因知道别人有配偶而结婚的,两年以下有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刑法规定的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和别人结婚、以夫妇的名义一起生活、知道别人有配偶而结婚、以夫妇的名义一起生活的行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建立夫妇关系是以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取得结婚证书为条件的。 这是根据现代婚姻法律制度,韦小宝和他的一个“妻子”进行结婚登记,如果和别人结婚或以夫妇名义生活,就会成为重婚罪,相反韦小宝如果不和任何人进行结婚登记,就是这样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妇名义审理同居生活事件的若干意见》第3条的规定,未登记结婚的以夫妇名义同居生活,以非法同居关系应对。
电影电视剧中韦小宝生活的历史背景是清代社会,也许有人怀疑古代男性的三妻四妾是不是很少见到。 古代也有“重婚罪”吗?
韦小宝可能擅长得太早了。 根据大清律法,韦小宝也触犯了“重婚罪”。
其实,从西周时到清末修改律法,在2000多年的时间里,即使王朝改变,中国社会大体沿袭的结婚缔结中几乎有一个是一夫一妻。 古代的“妾制”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补充形式。
从男权社会初期开始萌芽,在春秋战国时代基本确立,从宋朝到明清时代迎来了急速发展的高潮阶段,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完全废除的漫长的急速发展历史。 妾制度千年沿用的原因,可以认为是求子、纵欲、男权、封建思想等多种原因造成的吧。
一夫一妻多妾制,男人可以接受妾,但只有一个妻子。 古装剧中经常说的台词是“妻子是妻子,妾是妾,不是僭越”,哪个男人有两个妻子或妾,就必须受到法律制裁。
例如,“唐律拒议户婚律”“有妻子就多结婚”的规定是“都有妻子就多结婚的人,只有一年,女性家减少一等。 如果撒谎结婚,只有一年半,女人家不坐。 各走各的。 ”。
俗话说,唐律规定一夫只能结婚一妻,妻子再婚就犯“重婚罪”,男人一年,女人家减少一等。 采取欺诈手段犯重婚罪的,罪加一等。 女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处罚,但必须离婚。
另外,例如,"大清律户律结婚"、"妻子和妾失格"规定,"以妻子为妾者,杖100; 妻子娶妾为妻,杖90,然后改正。 如果妻子得了更多的媳妇,拐杖也就九十,(后来娶媳妇的妻子)离婚。 ”。
可以看出当时的“妻子”和“妾”在法律上很清楚,在法律上没有出现“七个妻子”的婚姻关系。
也许有人说,既然古代男人可以有妾,韦小宝就把第一个结婚的女孩当“妻子”,把另外六个女孩当“妾”就行了。
另外,当时收容妾是合法的,但并不意味着以前的男人想收容妾就可以收容妾。 因为妾有一定的法律条件。
以明朝为例,“大明律”规定男性在没有40岁以上的孩子的情况下,可以接受妾。 也就是说,男人必须有40岁以上,不能接受妾的儿子。 否则违反大明律令,吃官司。
再加上韦小宝生活的清代社会,清代纳妾沿袭了前代的老例子。 关于妾的定制:在清代,皇帝可以册封皇后1个、皇贵妃2个、妃4个、嫔6个。 以下贵人,常驻,约定没有常数。 贵族的法定妻子妾数为:亲王一个福晋、妾侧福晋四个、世子一个世子福晋三个、郡王一个郡王福晋、妾侧福晋三个。
关于通常的出租车阶层,古人认为“孝顺父母有三个,无后大”,所以妾的首要目的之一是生子孙。 清朝法律也规定男子四十无子允许妾,因此直到干隆五年( 1740年)才删除这项规定。 但是韦小宝住在康熙年间。 这是因为必须受到“平民一定要有40年以上的孩子”的限制。
说到这里,我想大家已经明白了。 一句话,剧中的鹿鼎公很自由,但现实版韦小宝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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