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江苏淮安洪泽区法院:宣讲民法典 普法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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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7岁的人将自己的电话手表出售给二手店,用2000元的压岁钱奖励游戏播音员。 父母能把钱和手表还给我还是多管闲事? ”“小明给彭先生送了一支笔,后来两个人吵架了。 小明能回笔吗? ”。 “小明捡到了电话手表,他能以自己为根据吗? 如果没有其他法律结果呢? ”。 ……
9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干部警察去洪泽湖实验小学5(1)班,为学生们开展了题为“民法典宣传在校园里保护少年的你”的第一课活动。
民一庭审判长黄丛梅从浅入深向同学们解释民法的概念、诞生过程和重要作用,结合具体例子,让同学们理解民法中民事责任年龄、赠与合同的成立和取消、不当利益等复印件,自我防止、自我保护意识
(泽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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