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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一元起拍”印章到手后发现为人工仿品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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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报报道,拍卖人看到“一元开始”印章类的普通话,误认为是玉石材质的印章类,是拿到实物后才发现人工合成的仿制品。 因此,拍卖人王某因产生重大误解向法院申请取消拍卖。 最近,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就这一异议纷争的执行作出裁定,驳回了王某的异议请求。

政法:“一元起拍”印章到手后发现为人工仿品

年10月,如东法院统一司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宋某名下的百余件文玩工艺品,对其中的部分摄影品采用了“一元摄影”的方法。 王某参加了这次司法拍卖,一下子拍摄了包括石章、小钵在内的10张摄影品。 拍摄价格从1元到500元不等,交易价格从几千元到几万元,平均溢值率达到了2300%。

政法:“一元起拍”印章到手后发现为人工仿品

拍卖成立后,王某拿到印章类实物后,以为是玉石的材质,但发现是人工合成的仿制品。 其他很多高溢价“抢”的照片也和他的期待相差甚远。 王某认为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没有证明任何标的物的实际材质,在阅览公告时产生了重大误解,向法院申请取消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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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东法院审查的那样,拍卖公告中所说的石章等物品,质量是玉石还是人工仿制品,必须由拍卖人现场检查,明确自己的竞争价格。 不管是天然玉石还是人工仿制品,其品名是“石章”,符合人民生活中习性的称呼,拍卖公告中不叫天然玉石,不误解拍卖人的认识。 另外,拍卖公告中表示:“由于不保证拍卖目标的真伪和质量等,请在拍卖人现场观看后,慎重地进行拍卖行动、现状拍卖、交接现状、决定现状裁定。 拍卖人可以在当地看到,拍卖人决定参加拍卖被认为完全了解拍卖财产,可以接受拍卖财产的所有已知缺陷和未知缺陷。 ”法院经过审查,虽然王某拍卖前没有在当地看到,但由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认为异议的理由不成立,裁定王某驳回了异议。

政法:“一元起拍”印章到手后发现为人工仿品

(顾建兵吴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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