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滥伐林木获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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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的全媒体新闻记者黄辉通讯员田辉郭洪椿最近由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判决砍伐森林事件,杨某文被告因砍伐森林罪被判处10个月徒刑1万元。
法院经过审理,于去年10月和去年10月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明确杨某文擅自在自留山场砍伐杉木、松树等林木。 其中,有些林木木材用于销售,利润8562元。 有些林木被运到家里变成木炭,用于烤香菇。 年3月23日,根据信丰县林业调查计划设计小组鉴定,杨某文共计林木面积14.1亩,砍伐的林木蓄积量为46.70766立方米。
法院认为杨某文滥伐森林和其他林木,数量多,构成了滥伐林木的罪。 法院根据被告人杨某文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危害结果,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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