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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广西河池宣判一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发布者:吴湘来源:手抄报日期:2020-12-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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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对全国扫荡卡审计员韦道贵等42人涉嫌对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指导等11起罪名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其中,该事件组织、领导韦道贵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了政治权利5年,没收了个人的所有财产。 廖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剥夺了政治权利4年,没收了个人的所有财产。 剩下的40名被告人根据犯罪行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被判处不同金额的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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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廖斌被告、韦道贵被告等很多人成立了“翰天社”,约定剃光头作为“翰天社”成员的发型,大众称之为“和尚帮助”。 从1996年开始,“和尚帮助”的成员经常组团在东兰县城和县城附近实施寻找死者、吵架、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扩大不正当影响,逐渐形成了恶名。 从2004年到2006年,韦道贵、廖斌等长期以来在东兰县城及周边开设赌场,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开始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雏形。 从2007年到2009年,韦道贵、廖斌通过实施破坏他人赌场、殴打村民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排除同行竞争对手、非法集资、积累资本、设立企业、垄断领域经营奠定了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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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成立后,实施了诈骗恐吓、集体暴力、强制交易、故意伤害、赌场开设、非法采矿、寻找受害者、故意破坏财产、非法拘禁、非法入侵等犯罪活动33件、违法事实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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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由被告人韦道贵、廖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东兰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组织或成员单独实施系列违法、犯罪行为,因非坏事压迫和称霸大众,在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申诉被告人韦道贵、廖斌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和主要犯罪事实明确,法院进行采信,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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