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陕西政法机关积极保障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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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来自媒体报道记者孙立昊洋通讯员申月霞近年来陕西政法机关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处理”等方法,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高“亲商、利商、促商”环境,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健康的
陕西省委政法委依法发行了保障民营公司健康和快速发展服务的《实施意见》,细化了六个方面的20项事业措施,帮助民营公司迅速发展。 省级政法机关分别发布了优化经营者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政策措施,在优化经营者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迅速发展、公司精神弘扬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
陕西公安机关严格掌握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边界,处理经济事件时,对公司财产严格依法没收、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者严格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
全省检察机关严格区分公司经营者的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坚决防止将通常的经济纠纷作为刑事案件解决。 依法严厉打击审批逮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检察功能,合同欺诈、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侵犯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的违法犯罪。
全省审判机关多次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权利保护平等。 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风和贿赂等违法犯罪边界,切实防止关联公司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去年以来,依法拖欠民营公司款项的案件有6.5万起,结算目标金额约为150亿元。 依法慎重使用扣押、冻结、失信、高额限制、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将审判执行事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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